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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国历史进入春秋时期,大大小小的诸侯国为了争霸展开无数场战争,在这一过程中进一步加速了旧制度的解体。
到了战国初年,小的诸侯国已经在春秋时期的战争中被吞掉,全国留存下了七大诸侯国。
它们分别是东部的齐国、北部的燕国、南部的楚国、西部的秦国以及中部的赵、魏、韩三国。
由于七国国家边界相互接壤,摩擦自然随之增加,彼此间不间断地进行战争,也由于战争是这一时期的主旋律,此阶段被命名为“战国”。
当局部统一局面出现的时候,意味着大一统的时代已经吹响了来临的号角,七国中的任何一个国家都想成为最后的胜利者。
要想成为最终强者,就必须有足够的实力打败对手,而富国强兵的首要任务便是适应时代的改革。
今天就让我们来探究一下秦国商鞅变法是如何成功的吧。
一、 吸取别国变法的经验、教训商鞅是卫国公孙氏的后裔,从年轻时候开始便十分痴迷于“刑名之学”,曾受魏相公叔痤的赏识。
公叔痤向魏惠王荐举商鞅时,称他“年虽少,有奇才”,从中足可看出商鞅确是很有才能的人,一个“奇”字更点出其异于常人之处。
但魏惠王并未看到商鞅的可用之处,使魏国损失了一大治国之才。不得重用的商鞅并未自我放弃,耐心等待真正适合他的君主。
商鞅自年少时便深受法家学说的浸染,法家思想具有无畏的变革精神,坚信法律的绝对力量,并且以法作为实现其宏图大略的主要手段。
这些在商鞅后来的秦国变法中体现得非常明显,后世也将其看作战国时期法家的代表人物之一。
商鞅变法能成功的原因之一,在于他吸取了其他国家变法的经验教训。接下来就让我们看看主要有哪些国家吧。
战国时期,首先进行变法的是魏国。魏国是原晋国私家与公家激烈斗争胜利后,权势较大的三股私家势力瓜分晋国而形成的独立国之一,其建立者是新的生产力代表----地主阶级。
统治者自然是要维护和发展本集团利益的,而当时还未彻底崩解的旧制度自然阻碍了他们前进的步伐,魏国又获得了原晋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最具备改革的能力和需求,故率先变法。
魏国变法中最重要的部分当数李悝在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变革了,比如废除世卿世禄制,按“食有劳而禄有功”的原则重新分配;
推行平籴法来调控物价、根据魏国地少人多的特殊情况推行“尽地力之教”的法子等。
这些措施给魏国带来了切实的改变,魏国的国力迅速增强,跃居战国之首,魏国百姓的生活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升。
身在魏国的商鞅亲身经历了改革带来的成效,吸取了李悝变法的经验,并进一步发展。
比如在秦国变法时,商鞅彻底废除了旧的世卿世禄制,推行军功爵制,按照所建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田宅等;
深信法律威力的他,在李悝制定的《法经》的基础上,集前人之大成,制定出一套严密的法律体系,颁行《秦律》。
商鞅推行的法律体系是十分严苛的,他认为只有以严刑峻法为支撑,才能够保证变法举措得到很好的执行。
这相较于李悝变法时所颁行的法律系统更为全面和严苛。法律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上至官僚贵族,下至普通百姓,都被包含在这一体系内。
典型案例便是太子犯法,以其老师教导有失,代其受过。从中可看出当时法律的执行度还是很高的。
吴起在楚国的变法失败了,主要原因在于楚国国内贵族势力太大,使改革进程严重受阻。此外,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来规范、巩固变法,变法较为脆弱;
支持吴起变法的楚悼王去世,楚国贵族立刻击*吴起,加之新法推行的时间较短,没有彻底渗透到百姓的日常生活当中,吴起推行的系列措施被废除,变法失败。
这使商鞅有了前车之鉴,具体防弊之策见下文。
二、 商鞅在变法前做了充足准备为了向秦孝公讲述变法理论并且确定孝公是否能够坚定地支持其推进变法,商鞅通过孝公宠臣景监三次面见孝公,分别阐述帝道、王道和霸道之术。
所谓帝道,就是先古帝王尧、舜、禹等的治世之道,主要是帝王施行仁义之政,通过个人高尚的品德修养来教化百姓,最终实现大同之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