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就是这样一个不像*人犯的人,因为一起失败的绑架,第一次落入法网。
1974年的11月8日,星期五晚上,泰德试图对一名年轻女性卡罗下手,他骗对方说她的车好象被人动过,让卡罗和他一起去停车场看看是否丢了东西。中途,卡罗被骗上车,泰德突然将一副手铐戴在她的手腕上,卡罗拼命喊叫着打开车门,从车里滚了出去。逃走后,戴着手铐的她立刻报了警,警方从卡罗的外衣上,还发现了嫌犯的血迹。
之后,1975年8月16日,一名警官在盐湖城外围的一个地区巡逻时,发现了一辆自己没见过的甲克虫汽车,开车的就是泰德。他试图查看该车,车辆却突然加速开走,于是警察追上去将其逼停。(下图为泰德第一次被捕时所开的甲壳虫汽车)
之后,他与增援的警察在该车的行李箱里发现了撬棍、面具、绳子、手铐、电线,冰袋。警方立刻以涉嫌入室盗窃的罪名将泰德逮捕。
其中,手铐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开始怀疑泰德与一系列绑架*人案件有关。1975年10月2日,卡罗在警局从7个人中一眼认出了泰德。
但第一次审判,虽然泰德拒不认罪,但卡罗的目击证词和在泰德车上发现的可疑的物品,还有卡罗衬衫上的血迹,让法官裁决泰德绑架罪名成立。(下图为卡罗在法庭上指控泰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