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国魏晋南北朝的笔与书风
魏晋时期是中国文艺由自发转为自觉的大发展时期,书法更是如此。一,纸张取代竹木简,使书写工具及文书制度发生重大变革。二,隶书向楷书的简化,是继篆向隶简化之后的第二次重要简化。字体虽然得到简化,但由于士大夫的参与,将其审美因素融入其中,反而大大丰富了书法的用笔。三,楷、行、草的渐趋成熟,特别是今草的出现,使书法成为一门成熟的艺术形式得以确立。四,士大夫阶层的积极参与,涌现了一大批优秀的书家,大大丰富了书法的内含,使书法成为一门高层次的艺术,成为士大夫寻求精神寄托的重要形式之一。
而以上成就的取得,一个重要前提就是书写工具的改良。其中一重要人物就是善制笔墨的韦诞,其《笔方》曰:“先次以铁梳梳兔毫及羊青毛,去其秽毛,盖使不髯。茹讫,各别之。皆用梳掌痛拍整齐毫锋端,本各作扁,极令均调平好,用衣羊青毛——缩羊青毛去兔毫头下二分许。然后合扁,捲令极圆。讫,痛颉之。”“以所整羊毛中截,用衣中心——名曰‘毛柱’,或曰‘墨池’、‘承墨’。复用毫青衣羊青毛外,如作柱法,使中心齐,亦使平均。痛颉,内管中,宁随毛长者使深,宁小不大、笔之大要也。”[7]又清桂馥《札朴》云:“笔墨法云:‘作笔当以纖梳梳兔豪毛及羊脊毛,羊脊为心,名曰笔柱,或曰墨池。’”基本可反映汉末魏时的制笔工艺,以羊青毫为柱,兔毫为副。由于这种笔有两层副毫,所以,能“锋虽尽而心故圆。”[8]用起来刚柔相济,不会出现圭角。另一位对毛笔的改良起重要作用的就是“书圣”王羲之,其《笔阵图》有:“书虚纸用强笔,书强纸用弱笔。”可知晋时毛笔已有强弱之分。又其《笔经》提到:“先用人发杪数茎,杂青羊毛并兔毳裁令齐平,以麻纸裹柱根,令净;次取上毫薄薄布柱上,令柱不见,然后安之。”“桀者居前,毳(短者)者居后,强者为刃,要者为辅,参之以(麻的纤维),束之以管,固之以漆液,泽以海藻,濡墨而试。”这就是“缠纸法”。其作用:一,是固定笔毫,纸吸墨澎涨,使笔腔充实;二,是增加蓄墨量。唐何延之《兰亭记》说王羲之书《兰亭》用“蚕茧纸鼠须笔,遒媚劲健绝代更无。”鼠须刚劲有余而柔腕不足,不知晋人是怎么处理制作的?羲之又是如何运用的?(图6)晋代还出现了一种“有心笔”,由于没有实物发现,只能从文献记载推测其形制,是在笔心中加上一个枣核似的小桩子,即为“有心”。其主要功能是固定笔毫,这样就可以做较大的毛笔。用于尺牍这种字体稍大,随意挥洒的书写形式。这种笔的优点是笔锋弹性好、形制大,便于取势,可以写连绵的草书;不足之处是蓄墨量不大,容易出现飞白。由于这种笔中还时常加入数茎鼠须,容易出现贼毫。(图7)这种制笔工艺一直延续到唐末,可以说经历了中国书法最为重要的时期。从王羲之《用笔赋》所描绘的境界,使我们充分感受到他由用笔的精妙而达到精神上的自由与放纵。后人都以晋人书论比况奇巧非之,其实,后人已很难体会晋人由于书写工具的改进而实现技法上的突破,及与文艺思潮的勃兴,两者的有机结合给书家心灵带来的解放。这里无所谓法,也无所谓传统,只有用笔及其与心灵的共震。这种作品的外在表现就是用笔强劲率真,变化多端而出以自然,这似乎是不期然而然的。所以,明杨慎《升庵集》有:“晋人书虽非名法之家,亦自奕奕有一种风流蕴藉之气,缘当时人物以清简相尚,虚旷为怀,修容发语,以韵相胜,落花散藻,自然可观。可以精神解领,不可以语言求觅也。”
四、隋唐的笔与书风
隋唐时代,社会经济文化空前繁荣。书法由于唐太宗李世民的提倡,更是得到全面发展。制笔工艺也进入鼎盛时期。由于缺乏史料记载,我们只能通过书风推测其制笔工艺。关于唐代书法的划分,宋魏泰《东轩笔录》云:“唐初,字书得晋、宋之风,故以劲健相尚,至褚、薛则尤极瘦硬矣。开元、天宝以后,变为肥厚,至苏灵芝辈,几于重浊。故老杜云‘书贵瘦硬方有神’,虽其言为篆字而发,亦似有激于当时也。贞元、元和已后,柳沈之徒,复尚清劲。唐末五代,字学大坏,无可观者。”所以,唐代书法基本可分为初唐、中唐和晚唐三个时期。
初唐,制笔工艺基本延续东晋制笔之法,仍然是有心有副,有被有柱。并在此基础上更为讲究,特别是在选料上,宣州由于盛产优质兔毫而成为全国制笔中心。在书法上,初唐是对唐以前书法进行整理和重新认识的时期。由于王羲之善楷书和行草,所以整理的重点也就在这两个方面。楷书的代表就是初唐四家,草书的代表就是孙过庭。从褚遂良的《雁塔圣教序》来看,(图8)似乎柱与被在捆扎时中间有填充物,所以,在运笔过程中往往将辅毫带出,使点画看上去似有叠影。褚遂良对纸笔要求极高,又是写如此重要的作品,自然不会用退笔。但在欧、虞作品中,却没有出现这种情况。欧书用笔古拙,唐张鷟《朝野佥载》:“欧阳通,询之子,善书,瘦怯于父,常自矜能书,必以象牙、犀角为笔管,狸毛为心,覆以秋兔毫。”也可能用的就是这种以狸毛为心,兔毫为副的笔。而虞书用笔温润,似为兔毫为心,羊毫为副的笔所书。草书以孙过庭《书谱》为代表,将王羲之《十七帖》的书风演绎得淋漓尽致。从墨迹来看,此帖侧锋取势运用得很普遍,应为单钩侧锋所书,笔笔圆转自如,但是一遇到竖笔长锋,往往有中怯之感。(图9)用笔过重就会出现点画中空的现象,(图10)可能所用笔有心,心可能不是很大,但对重按的点画会有影响,侧锋运腕取势就不会出此问题,因为心是固定笔毫的,所以侧锋最能体现这种笔的力度。由于这种笔蓄墨不多,容易出现枯笔,而这种枯笔与后来散卓笔形成的枯笔是不一样的。宋米芾《书史》云:“孙过庭草书《书谱》,甚有右军法,作字落脚差近而直,此乃过庭法。凡世称右军法,有此等字,皆孙笔也。凡唐草得二王法,无出其右。”肯定了孙过庭学王的成就。所谓“作字落脚差近而直”,可能是以《十七》帖作比较的,指字势结构。因《书谱》字取纵势为多,结体偏长,而《十七帖》字取横势为多。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到初唐笔的形制变化不是很大,书家还是能充分体会到晋人用笔的。
到中唐,情况又发生较大变化,因书写的字体不断增大,出现了大楷和狂草,对制笔工艺提出了更大的挑战。从留存的作品以及存世的遗物来看,(图11)由于毛笔形制的增大,如何更牢固地固定笔毫成为急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将笔毫深入笔腔;二,是可能仍用心从中固定,所以头粗而短,这样才能保持笔的弹性。提与按的运用在怀素《自叙帖》(图12)中有充分的表现,这种笔不适于侧锋取势,所书以中锋为主,如印印泥、锥画沙,说的就是这种用笔。所以,书法至中唐渐渐与二王体系拉开距离,形成了自我的风貌。其中以张旭、颜真卿、怀素为代表。米芾已看到这种变化,但他归结于唐玄宗李隆基,他说:“开元已来,缘明皇字体肥俗,始有徐浩,以合时君所好,经生字亦自此肥。开元已前古气,无复有矣。”[9](图13)又说:“草书若不入晋人格,辄徒成下品。张颠俗子,变乱古法,惊诸凡夫,自有识者。怀素少加平谈,稍到天成,而时代压之,不能高古。高闲而下,但可悬之酒肆,光尤可憎恶也。”[10]张旭的代表作有《肚痛帖》、《古诗四帖》、《千字文》等,笔者以为其中《肚痛帖》更接近于张旭真迹。(图14)所谓“狂草”在这件作品中得到充分体现,字势雄强,点画连绵。其实,米芾也提倡创新,所以,以上两点不应是米芾所诽薄的,主要是因为张旭相比于晋人,用笔缺少变化,一,是正侧;二,是出锋角度的变化,而这正是晋人特别强调的。所以,张旭书风的继承者怀素,自然也免不了米芾的一番批驳,只是语气要缓和些。中唐,由于制笔工艺的变化,行草书侧锋取势的角度都不大,重使转提按,书风为之一变,刚健浑厚而乏峻逸。
到晚唐,笔锋渐长,在选毫上有所改进,但还是一种有心有副的笔,南宋吴曾《能改斋漫录》云:“向见柳公权一帖谢人惠笔云:‘近蒙寄笔,深荷远情。虽笔管甚佳,而出锋太短,伤于劲硬。所要优柔,出锋须长,择毫须细,管不在大,副切须齐,副齐则波磔有冯,管小则运动省力,毛细则点画无失,锋长则洪润自由,顷年曾得舒州青練笔,指挥教示,颇有性灵。后有管小锋长者,望惠一二管,即为妙矣。”相比于王羲之时代的笔又有了很大不同。宋邵博《闻见后录》载:“宣州陈氏家传右军《求笔帖》,后世盖以作笔名家。柳公权求笔,但遗以二支,曰:‘公权能书当继来索,不必却之。’果却之,遂多易常笔。曰:‘前者右军笔,公权固不能用也。’”看来却实用着不习惯。书至晚唐陷入底谷,用笔上下如引绳,无欹侧之势。米芾讥“柳公权师欧,不及远甚,而为丑怪恶札之祖。自柳始有俗书。”[11]看来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唐代,制笔工艺在前人基础上更趋精致,选料更精,书法的风气又盛,所以成就很高。讲法度以致面面俱到,虽然丰满壮美,但缺少一种旷逸自然之气。制笔工艺的变化,也使书家的心理体验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由“智巧兼优,心手双畅;翰不虚动,下必有由。”“缘思通审,志气和平,不激不厉,而风规自远。”[12]而一变为“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13]似一出世,一入世,都达到技巧与心境相融相发的最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