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一篇"关于32封信"的日记:作者打开收藏的盒子,里面是一个男人在三个月里给她寄来的总共32封信。她慢慢将一封封信件打开,使尘封已久的爱展现在眼前,男人亲手写的笔迹令她感到熟悉和亲切,信中充满的温柔和爱意的语句敲打着她的心扉,引发她对往事的怀念,增添了重温时温暖的伤感。写日记的是一个女孩,写信的是一个男孩。我对他们在这个信息发达的时代还选择用笔写信的做法感到有些惊讶,但同时也觉得他们很可爱,愿意抛弃电话,微信,电子信件,QQ去等待邮件的投递时间,为了情感的需要,克服了惰性去写信,在今天看来在人们越来越懒得动笔写信的时候,应该说是伟大的。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我不见信纸已经很久了。信仿佛成了古董也封存在我的记忆里,信对于我来说是家,是父母的关爱。70年代当兵离家,唯一的亲情联系就是书信,而往往最盼望的就是通讯员送信的时间,渴望听到"有你的信"的叫声,每收到一封信就能高兴一整天,放在枕头底下还时不时拿出来重温一遍,思家的情绪会随着熟悉的笔记而眼泪迷朦。现在看来,书信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美好而老旧的,那只不过是与某段时间的情感紧密相连的事物。似乎很少有人去写信,总觉得写信是件麻烦的事,也可以肯定的说,根本就没人会去写信了。
写信麻烦,先得在杂乱的桌上整理出一块空地,容得下信纸的存在,当然还要准备专门的信纸,从练习册上撕下的一两页纸似乎感到没有诚意,还得找笔,用惯了健盘,钢笔一时半会还找不到,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墨水,总之够折腾一阵子的。
动笔了,写点什么呢?下意识地用牙咬咬笔头,脑子里想着如何用词,既然写信就得说点啥,总不能只言片语吧,会不会太少了?还不如上网用拼音打字,打字速度要比写要快得多,而且在网上边打边写思路清晰些,似乎还有一种自豪感。
写不出的字没关系,会拼音就行,电脑列出一排字可以找,不用再去翻那厚厚的字典。还有,天哪!我写信的字实在是太难看了,虽然一笔一划规规整整,但还是写得很难看,真令我脸面无光,这么丑的字怎么能寄出去!还是电脑打字好,标准的中文字体,清一色的漂亮!
等到好不容易东拉西扯凑足了两页,晕,还得跑去寄信,找到最近的邮政代办所,买信封和邮票,记得最便宜的邮票8毛钱,要是写信用的纸厚了点,就要称重量付费。 现在每月100元上网费,扔在存折里,成天挂在网上都没关系,爱和谁聊,爱聊多久,全凭我乐意。不想说话就发微信,不用担心信纸太厚塞不进信封,多么方便的选择。 然后要给信封贴邮票要用胶水,哦,不对,是糨糊,不留神会弄得手指黏黏的。投递信吧,邮筒就在门外,一身绿,呆头呆脑的戳在那里,孤单地静静地等候你的到来,真的每天有邮递员去收信吗?透过细长的口子,我看见里面又黑又深,好像信一投进去就会被黑洞吞噬似的,再也出不来了。我这封信要走很长的路,到收信人手里要多长时间呢,心里没有百分之百的安全感。
就算是信寄出去了,对方能和我一样有这种心情回信吗?那怕只有几个字,也许希望是落空的。不知趣的电话铃响起"我收到你的信了,我懒得动笔回信,就电话告知一声吧…"电话里面滔滔不绝,兴致勃勃,听不到的是我深深的失落。
正因为通讯太发达了,人们都认为没有必要写信,讲究快捷方便。写信已不是为满足通信的需要,只是一种情感的需要。我就有一种习惯,总认为口头表达没有文字表达那么丰富,条理性强,有倾诉需要的时候就爱动笔写点什么,毕竟语言不像文字那样可以充分表达内心的感受。口头表达一晃而过,而书面表达则更长久,还可以收藏,虽然纸张会旧,字迹会模糊,但收藏的是一份情感和回忆,它不可以复制,因为它只是写给一个人看的,笔迹,标点符号和语气都代表书写人当时的心情和故事。没有书信的保留,我们也就看不到像《马克思致燕妮》、《曾国潘家书》、《傅雷家书》等精典书信了。
虽然我现在不写信了,但还是写日记,这其实也是写信的另一种表达方式,因为我对文字还是有依赖性的。而且还很喜欢那种漂亮的有颜色图案的信纸,总是能勾起我想写字的*,那怕胡乱涂鸦几笔也好。
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但人类情感依然如故,写信作为传递感情的方式难道真的会被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