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看三家主要出品方,排在第二位的北京壹同传奇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投资份额占比第二,这家公司法人代表是陈胜奇,*中有陈思诚。实际上陈胜奇正是陈思诚的父亲,所以这是父子二人合开的公司。
再看下面的联合出品公司,其中有一家是上海骋亚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这家公司也是陈思诚成立的公司,在此之前投资了《唐人街探案》和《北京爱情故事》。
这还不算,再往下会发现还有霍尔果斯骋亚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壹同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这两家同样也都是陈思诚和父亲陈胜奇成立的公司。
除了投资出品外,壹同传奇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还是《唐人街探案3》的联合发行方之一。看到这里就会明白,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陈思诚用四家公司投资了这部电影,每一家公司都会有相对应的票房分红,相比而言,他能拿到的票房分红要比排名第一的万达影视更多,堪称最大赢家。
令人玩味的是,2015年《唐人街探案》第一部上映时,这部名不见经传的电影并没有吸引太多资方,主投方是万达影视和陈思诚的骋亚影视,联合出品方有七家,其中北京宝亿嵘影业是主演王宝强的公司,当时王宝强也出钱支持陈思诚拍了这部作品,第一部票房8.2亿,已经非常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