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诗人韩婴说过:徼幸者,伐性之斧也;嗜欲者,逐祸之马也。意思是贪图钱财名利,是危害生命的利斧;而满足自己的*,则是追逐灾祸的快马。但很多人却并不懂得这个道理,在*的名利面前,大多数人都选择放纵自己,最后难免会酿成悲剧。
在《命案十三宗》这部连续剧中,就讲述了一个真实发生过的案例。案例的原型是一个出租车司机,因为抵挡不了诱惑,和妻子的朋友发生了婚外情,结果却越陷越深。当他幡然醒悟时,自己的生活早已被毁,而他也因此酿成了一桩血案。
1997年,北京出租车司机赵杰终于和自己的女友于文英结束了8年的恋爱长跑,在父母双方的同意下,举办了婚礼。但是赵杰不知道,自己早已成为了他人眼中的猎物。在婚礼上,赵杰忙得不可开交,难得抽空准备抽根烟,结果一拍口袋发现因为出门太急没带火。
就在他准备到处借火时,一旁的女人却给他递来一个打火机。赵杰抬头一看是妻子于文英的好朋友付丽红,他和付丽红见过面,但还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面对面观察。一时间看着艳丽多情的付丽红,赵杰有点手足无措。
见到赵杰的表情,付丽红倩然一笑,把赵杰的魂勾了回来。赵杰连忙道谢,拿着打火机头也不回了逃离了现场。而这只是付丽红的第一步,她早就看上了赵杰,并且准备着手实施自己的计划。
婚后赵杰负责在外跑车赚钱,于文英则专心于自己的事业,而付丽红专门找赵杰的空闲时间和他聊天,还多次以各种理由让赵杰上门找他。在付丽红的口中,她成了一个因为家庭原因而经常担惊受怕的小女生,引发了赵杰的恻隐之心。
最后在付丽红的有心勾引下,赵杰没能坚持住原则,堕向了*和罪恶的深渊。但这还不是付丽红的最终目的,她要彻底拆散赵杰和于文英。于是她提议要和赵杰在婚房的卧室里发生关系,但事后她却故意留下了显眼的痕迹。
果然于文英发现后愤怒不已,对赵杰百般指责,还说要和他离婚。而赵杰在和付丽红一起的日子中,早就被付丽红迷惑,他认为妻子没有付丽红体贴,也没有付丽红懂得照顾自己,于是一气之下拿着五万元离家出走,和付丽红一起前往石家庄生活。
但赵杰怎么也没想到,付丽红的目的就是拆散两人,然后把赵杰当做自己的赚钱机器。在石家庄,赵杰发现付丽红就像变了一个人,曾经的温柔体贴不复存在,不仅要求赵杰以他的名义办一张信用卡,还挥霍掉了赵杰带来的五万元。
最让赵杰不能接受的是,付丽红还与其他男人有暧昧关系,两人因此发生口角。付丽红眼看赵杰的钱已经花光,干脆也不遮掩,她声称自己从来就对赵杰没有感情,和她在一起只是玩玩而已,还指责赵杰是个窝囊废,连钱都赚不到。
闭上双眼的赵杰终于悔悟,他为了一个贪图富贵的女人,放弃了相恋八年的妻子,不仅如此还被眼前的这个女人骗光了钱财。一时间愤怒和冲动占据了他的心头,冲破了他的理智。他举起身边的羊角锤,狠狠地砸在付丽红的头上。
看着倒在血泊里的付丽红,赵杰彻底对生活失去了希望,他想要自*却没能成功。最后还是对妻子的思念让他重燃希望,他回到北京后才发现原来妻子早就原谅他了,得知他*人之后,妻子劝说他自首,父母也希望他能够坦白从宽。
最后赵杰选择投案自首,他交待了自己的*人经历,公安机关将其拘留,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人罪提出公诉,法院也接受审理了这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情节较轻的故意*人,则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内有期徒刑。在刑法中规定,义愤*人,激情*人,防卫过当,大义灭亲和帮助*人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况。但是在1979年刑法实施以来,故意*人罪的情节较轻一直没有规范性文件予以明确。
很多人看完这起案例后认为赵杰是激情*人,付丽红欺骗他的感情和财物在先,赵杰出于刺激失去理智而*人。但付丽红的行为,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违法,她勾引赵杰虽然不符合伦理道德,但是却没有触犯法律。
而赵杰也是心甘情愿给付丽红花钱,因此付丽红并无不法行为。在这样一个前提下,赵杰*害了付丽红,自然不构成激情*人,也不属于情节较轻。
除此之外,赵杰还有投案自首情节,刑法规定罪犯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法院审理时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的是“可以”而不是“应当”。
也即是说投案自首后是否减轻处罚也是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的,对于恶性*人的犯罪分子而言,即使投案自首也难以逃脱死刑的惩罚,因此赵杰最后被判处了死刑。
原本有一个美丽的新娘,一个幸福的家庭,但赵杰却因为*而堕落,最后将自己的一生毁掉。同样的,付丽红作为一个贪图享乐之人,也因为钱财而葬送了自己的生命。
如果赵杰能够坚持自己的本心,或许不会是这个结局,虽然他的遭遇很可惜,但也是他应得的,违法犯罪就必须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