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动产登记日常工作中,不动产的坐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记载事项。但是在日常生活当中的各类宣传广告中,经常有“某某单位或某某建筑座落在某某地方”这样的句子。由于常见,所以人们也就自以为是了。其实,“座落”是错误的,“坐落”才是正确的。
坐落:指山川、田地或建筑物等的位置所在。在不动产登记业务中,就是指不动产单元的位置所在。
所以,在不动产登记事项中,必须特别注意,坐落才是正确的描述。
另外,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发布的“《不动产权证书》内页重点内容填写释义”中关于坐落的填写要求:坐落应填写“宗地、宗海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名称。涉及地上房屋的,填写有关部门依法确定的房屋坐落,一般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幢号、楼层号、房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