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二十到四十年代,无疑是美国好莱坞奠定自己影坛霸主地位的年代。美国好莱坞的大制片厂制度不仅缔造了一个电影王国,而且开创了一种堪称为现代影视基础的制度,"明星制度。"
最早的电影演员只是为了混口饭吃,当时大部分人都认为演员是一种地位非常低的职业,因此在早期电影中,演员甚至不愿意把自己的名字加入到影片制作名单中。
虽然演员地位低下,但总有观众想要知晓一部影片的演员是谁,因而对这种"只见其人,不闻其名"的现状产生了不满。这一现象让好莱坞的制片公司发现了商机,他们开始有意地培养明星。
但看似光鲜亮丽的明星,背后却是制片厂对他们的压榨。早期明星签订的几乎都是长达十几年的合同,他们没有选择角色的权利,饰演的全部都是制片厂安排给他们的固定类型,那一时代涌现了许多在如今看来都堪称完美的女星,比如说玛丽莲梦露,奥黛丽赫本等,但她们风光的背后,个人生活却并没有那般光鲜。
好莱坞明星在二三十年代深受制片公司的剥削,像是刚才说的玛丽莲梦露,就是在镜头与现实的折磨中选择自*。好莱坞也绝不会同情这样的人,因为这实在是太常见了,无论男女老少,只要你是明星,在这个年代就摆脱不了好莱坞的压榨与剥削,童星出道的秀兰•邓波儿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