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看到,这些官员里,还有和萧瑾瑜一家关系很好的景阁老,再看看旁边的小太监孙明德在偷听,便知这话其实是故意说给他听的。
在历史上,其实三法司是中国古代三个中央司法机关刑部、御史台、大理寺的合称。并不存在于一个机构叫做三法司凌驾于他们之上,所以这一段应该是改编。
《新唐书·百官志一》里有言:"凡鞫大狱,以尚书侍郎(指刑部)与御史中丞、大理卿为三司使。"也就是说重大案件皆由三个机关共同审理。
刑部是中央一级的审判机构,是六部中唯一具有司法权的机构。
大理寺是明代中央负责审核刑部以及在京各机构审判案件的机构。大理寺卿,是全国掌管刑狱的最高长官,也就是景翊的那个职位。
御史台,主要负有监管、弹劾等权。
“三司”是唐代司法体系中一个十分重要而特殊的机构,以安史之乱为分界线,三司的发展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无论在性质还是在职能上都有重大的不同:从高宗到玄宗之时,三司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段内主要是一个代理皇帝受理诉状的秘书性机构,之后三司逐渐演变成为了一级介于皇帝与尚书省之间的审级。
肃宗以后,三司逐渐固定地由御史台、刑部以及大理寺的官员组成。唐代的三司走过了一条从皇帝的秘书性机构到常设性司法机构再到临时性司法机构的历程,显示了一条从履行协助君主处理司法事务的辅助性职能到转变为一项正式的国家司法权力,然后义演变为君主个人专断权力的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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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看点:三司 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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