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看过《美人心计》的人都知道窦漪房的儿子,汉景帝刘启娶的王娡是个寡妇。剧情中的王娡简直就是咸鱼大翻身,把一手烂牌硬是打出了杠上花的高度,不但得到汉景帝的宠爱,儿子刘彻也做了皇帝,自己妥妥地从皇后荣升太后宝座。
翻看历史资料,汉武帝刘彻的生母王太后,确实是二婚女,与丈夫离婚后,带着拖油瓶女儿,嫁给当时还是太子的刘启。
王太后的开挂人生除了她自己的能力和机遇之外,也与西汉当时的社会环境有很大关系。汉朝是历代封建王朝中,出现娶二婚女子为妻最多的朝代,当时的男子对于娶寡妇或离婚女子并不排斥。
汉景帝与王皇后影视形象
那是什么原因让汉朝孀居女子在婚姻方面不受封建思想约束,可以多次再嫁呢?我们来一起看看当时的社会环境。
当权者的行为方式,带动整个社会效仿
西汉政权的开创者刘邦是草根出身,他本身就是一个不拘小节的人,早年和曹姓女子未婚生子,后来把魏王豹的女人薄姬收到后宫,对于女子的出身和贞节方面,他根本不在意。跟他一起搭班子的文臣武将大部分都是从社会底层爬上来的,所以这个时期西汉的社会高层几乎没有其他朝代的贵族习气,在娶妻方面,对女子出身的要求并不高。
就连以奇谋著称的曲逆侯陈平,也是结发妻子的第六任丈夫呢。所谓上行下效,有了当权者的先例在前,下至达官贵人,或是黎民百姓,在日常行为中就有了风向标,失婚女子再嫁就不再是难事。
陈平影视形象
建国初期,女性封爵,出台婚姻权益保护法,女性社会地位提高
由于秦末乱世,劳役、兵役繁重,加上楚汉长达八年的战争,让百姓流离失所,很多县郡十室九空。据史料记载,到汉初时,全国人口竟只有1500万左右,而且青壮年男性严重不足。为了鼓励女性积极生育,不但女子可以封爵授官,在婚姻中的权益也有相应的保护政策,从而提高女性的社会地位。
根据史*载:刘邦就曾封兄伯妻为阴安侯;吕后当政后,也曾封萧何夫人为酂侯,樊哙妻吕媭为临光侯。
刘邦封嫂子爵位,开了女子为官的历史先河,这一举措无疑是提高汉朝女子社会地位的强心针。
同时国家还颁布了保护女性婚姻中权益的律法,1983年,湖北出土了《张家山汉简》,其中包括汉朝法律——《二年律令》,有一片简牍明文规定:
“死毋子男代,令父若母, 毋父母令寡,毋寡令女, 毋女令孙, 毋孙令耳孙, 毋耳孙令大父母, 毋大父母令同产子代户。”
意思是说,男子死后,守寡的妻子在财产继承方面,排在公婆、儿子之后,是第三顺位继承人,女儿排是第四顺位继承人。如果丈夫死后,在没有儿子、父母的情况下, 守寡的妻子可以办理正常的立户手续,作为一家之主来管理和支配家庭的所有财产 。成为户主的寡妇可以获得国家按律授予的田宅 ,同时继承去世丈夫或者父亲的爵位等相关权益。
二年律令图
对应《二年律法》中的这一规定,《汉律》中有这样的记载:若寡妇去世,其继承人的顺序是:前夫的儿子、与后夫所生儿子,接着就是后夫。
也就是说,只要娶了寡妇,就可以得到她前夫的财产以及她的嫁妆。这项法律的出台,变相地鼓励民众娶寡妇,这也就造成在西汉失婚女子不愁嫁的重要原因。
吕后针对15到30岁女子出台的“单身税”,让失婚女子再嫁名正言顺
西汉初期,鼓励孀居女子再婚,并予以政策倾斜,并没有快速弥补战争造成的人口损耗。为了刺激人口增长速度,在公元前192年,吕后又发布了一道诏令:规定女子的结婚年龄在15岁之前,如果15至30岁不结婚者,就要征收单身税,每年五算,按照汉朝金钱计量单位,一算为120钱,五算也就是600钱。
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汉书》
也就是说,在女子15到30岁这个黄金生育期,如果想要做单身贵族,那就得交高昂的罚款。这一律法的出台,让孀居女子再婚不再受到异样的目光,女子再婚变成一件名正言顺的事情。
王皇后影视形象
- 《汉书・外戚传》记载,汉景帝继妻王皇后除了她自己是二婚再嫁之外,她的母亲臧儿同样先嫁给王仲,生了王皇后,王仲死后,再嫁一个田姓男子,汉武帝的舅舅田蚡就是王太后同母异父的兄弟。
- 卓文君和司马相如的爱情故事,可谓家喻户晓,历史上卓文君也是以二婚的寡妇之身嫁给司马相如的。
- 东汉时期著名的女文学家蔡文姬,她的第一任丈夫是卫仲道。卫仲道死后,蔡文姬被匈奴人掳走,做了左贤王夫人,还生了两个孩子。后来曹操把蔡文姬从匈奴花重金赎回,三嫁给董祀为妻。
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影视形象
因为国情如此,所以在汉朝时期,上至达官贵族,下至贩夫走卒,女子在婚姻中不需要受儒家从一而终思想的束缚。特别是孀居女子,在婚姻上有一定的选择权,加上在婚姻中个人财产得到保护,有钱、有人身自由、正是生育黄金时期的二婚女子,是众多适婚男子想要人财双收的理想对象,这让汉朝女子社会地位明显高于其他封建朝代。
参考文献:
《汉律 二年律令》
《资治通鉴》
《史记》
《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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