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为防止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当正常电源被切断的情况下,受灾人员因找不到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而发生拥挤、碰撞、摔倒、踩踏等事故,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设置符合规定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
2.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1)民用建筑、高层建筑(住宅除外)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问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2)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房间;
(3)观众厅、一定规模的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5)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房间等部位。
3.下列部位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1)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
(2)多层建筑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3)总建筑面积超过8000m2的展览建筑;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m2的地上商店;总建筑面积超过500m2的地下、半地下商店;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座位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院,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
4.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疏散走道的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Lx;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OLx;楼梯问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OLx。
(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3)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l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4)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他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5)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做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lOO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二、安全疏散设施的防火巡查要点
安全疏散设施是火灾时人员的逃生要道,保持始终畅通至关重要。
(一)疏散楼梯、楼梯间、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防火巡查要点
1.是否有可燃物、易燃物堆放堵塞;
2.是否有障碍物堆放,堵塞通道,影响疏散;
3.安全出口是否被锁闭。
(二)疏散指示标志与应急照明的防火巡查要点
1.疏散指示标志外观是否完好无损,是否被悬挂物遮挡;
2.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方向是否正确无误;
3.疏散指示标志指示灯照明是否正常,充电电池电量是否充足;
4.应急照明灯具和线路是否完好无损;
5.应急照明灯具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对于上述巡视内容,如果存在问题,对于能够当场解决的,协助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上报相关领导,协调限期解决。
第四节 消防车道的巡查一、消防车道的相关知识
(一)消防车道的概念
消防车道是供消防车灭火时通行的道路。设置消防车道的目的就在于一旦发生火灾后,使消防车顺利到达火场,消防人员迅速开展灭火战斗,及时扑灭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火灾损失。(消防车道,如图1-13所示)
(二)单层、多层民用建筑消防车道的设置要求
1.当建筑物的沿街部分长度超过l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2.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和占地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展览馆等公共建筑,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3.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其短边长度大于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4.消防车道净宽度和净高度均不应小于4m。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3%。
5.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 × l2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 × l8m。
6.消防车道路面、扑救作业场地及其下面的管道和暗沟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7.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但应满足消防车通行与停留的要求。
(三)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车道的设置要求
1.高层民用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民用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l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2.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3.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消防车道距离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宜大于5m,消防车道上空4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4.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l5m×15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5.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消防车的压力;
6.穿过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7.消防车道与高层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8.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消防车道。
二、消防车道的防火巡查要点及处置方法
围绕消防车道的巡查,和疏散通道一样,要突出“畅通”二字。否则就达不到消防车迅速到场灭火救人、将火灾损失降到最小的目的。从目前情况看,在个别单位和社区,消防车道被堵塞的情况比较普遍,应引起足够重视。
(一)消防车道的防火巡查要点
消防车道的防火巡查要点主要有:
1.消防车道是否堆放物品、被锁闭、停放车辆等,影响畅通;
2.消防车道是否有挖坑、刨沟等行为,影响消防车辆通行;
3.消防车道上是否有搭建临时建筑等行为。
(二)发现消防车道存在问题的处置方法
对于上述巡视内容,如果存在问题,对于能够当场解决的,协助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上报相关领导,协调限期解决。
第五节 防火分隔设施的巡查一、防火分隔设施的相关知识
防火分隔物是指能在一定时间内阻止火势蔓延,且能把建筑内部空间分隔成若干较小防火空间的物体。常见防火分隔物有防火墙、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防火水幕带、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等。
(一)防火墙
1.防火墙的概念
防火墙是由不燃烧材料构成的,为减小或避免建筑、结构、设备遭受热辐射危害和防止火灾蔓延,设置的竖向分隔体或直接设置在建筑物基础上或钢筋混凝土框架上具有一定耐火等级的墙。
防火墙是防火分区的主要建筑构件。通常防火墙有内防火墙、外防火墙和室外独立墙几种类型。
2.防火墙的有关要求
(1)防火墙的耐火极限、燃烧性能、设置部位和构造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
(2)防火墙应为不燃烧体,其耐火极限规定为3h。
(3)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物的基础或钢筋混凝土框架上、梁等承重结构上。
(4)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固定的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5)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其他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当必须穿过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墙与管道之间的空隙填实;当管道为难燃材质时,应在防火墙两侧的管道上采取防火措施。
(二)防火门
1.防火门的概念
防火门是指在一定时间内,连同框架能满足耐火稳定性、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的门。它是设置在防火分区间、疏散楼梯间、垂直竖井等且具有一定耐火性的活动的防火分隔物。常见防火门如图1-14所示。
防火门除具有普通门的作用外,更重要的是还具有阻止火势蔓延和烟气扩散的特殊功能。它能在一定时间内阻止或延缓火灾蔓延,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2.防火门的分类
(1)防火门按其材质可分为:木质防火门,钢质防火门,钢木质防火门,其他材质防火门。
(2)防火门按其按门扇数量可分为:单扇防火门,双扇防火门,多扇防火门(含有两个以上门扇的防火门)。
(3)防火门按其按结构形式可分为:门扇上带防火玻璃的防火门,带亮窗防火门,带玻璃带亮窗防火门,无玻璃防火门。
(4)防火门按其开闭状态可分为:常开防火门,常闭防火门。常闭防火门平常在闭门器的作用下处于关闭的状态。因此火灾时能起到阻止火势及烟气蔓延;常开防火门平时在防火门释放器作用下处于开启状态,火灾时,防火门释放器自动释放,防火门在闭门器和顺序器的作用下关闭。
(5)防火门按其按耐火性能分类,见表1-17。
3.防火门的组成
防火门通常可由门框、门扇、填充隔热耐火材料、门扇骨架、防火锁具、防火合页、防火玻璃、防火五金件、闭门器(图1-15)、顺序器(图1-16)、防火门释放器(图1-17)等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