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凶手在水泥厂*人。
其次,在海边分尸。
然后又跑到15公里远的江口河岸上拋尸。
但又把死者的右手带回*人现场。
所以,姜民浩认为凶手是在暗示这三个地方的重要性,这三处可能有某个共同点。
并且他告诉女主,每一起*人案都是有动机的,凶手*人一定有他的目的。
于是,根据以上信息,女主锁定了嫌疑人的身份。
“你们是来逮捕我的吗?我对我所做的事负责。”
“我就是凶手。”
没想到的是,嫌疑人竟然当场认罪?!
本以为这个案子可以结束了,谁知,姜民浩突然又阻止他们审讯,并单独见了凶手。
姜民浩这一系列的反常,又是怎么回事?
这就要从他的女儿说起了。
姜民浩的女儿从小就有先天性疾病,为了治病他把女儿送到美国生活。
女儿就要回来了,所以他决定放个长假好好陪女儿。
然而他没等来女儿,却等到了女儿被眼前的这个凶手绑架的消息!
凶手说,“我想和你做笔交易,三天之内你救我出去,成功的话,就放你女儿一条生路。”
身为警察的姜民浩,是为了就女儿知法犯法,给凶手作伪证;还是放弃救女儿,将凶手缉拿归案呢?
姜民浩选择了知法犯法,为了救出女儿,他可以给凶手作伪证。
在这个违法犯罪的过程中,真是既紧张又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