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都的秋》是郁达夫写的一篇充满诗意和无限感慨的散文。作者用浓厚的情感和细腻的笔触,描绘了故都北平的秋天,以及这个季节所蕴含的深沉的历史和文化气息。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 ”
这是文章的开篇之句,也是全文的基调。郁达夫用这句话为读者营造出一种深深的怀旧情绪,同时也有他对故都秋天的深深怀念。
难道说,秋天不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超然世外吗?
不是“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洒脱不羁吗?
不是“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的激情澎湃吗?
是也,非也,我觉得因人而异,因情而异。在郁达夫的笔下,这故都的秋啊,是清,是静,是悲凉。
然,相较于南国的秋,作者还是喜欢北平之秋,你看,他竟然这样说:“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郁达夫的北平的秋天,是浓郁的,悲凉的,这和他当时所处的时代和自身的经历有关。这篇文章写于1934 年8 月17 日。
1934年7月,郁达夫从杭州经青岛去北平,写这篇时候,他到达北京仅仅只有四天的时间。
这浓烈的愁绪是来之于哪里呢?作者本是浙江人,秋天到达北平,游子思乡之情便油然而生。
再者,1926年6月,郁达夫之子龙儿在北京病逝。当他时隔几年,再次来到北平,对孩子的思念,对故土的怀恋, 加之秋气之凛冽,于是写下了这篇《故都的秋》。
文中那挥之不去的对秋天悲凉, 实质上是对人生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