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似乎是文学作品最常涉及的话题,原因是托尔斯泰在婚外情的经典著作《安娜·卡列尼娜》中精辟总结指出的:“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既然我们看小说更喜欢图个新鲜,那么谁愿意书中男女展示着日常生活向我们秀恩爱呢?所以一个童话写到“王子和公主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就可以打住,花式虐狗的细节我们没兴趣知道。不过,要是有个“第三者”出现,这故事就可以越写越长,继续吸引我们的目光,因为大家更为关注的好戏就要开场了!《道德经》上说,“三”生万物,真是所言不虚。
在关于婚外情的文学作品中,《奥赛罗》可能是最冤的一部,因为坏人的蛊惑,奥赛罗怀疑自己的妻子出轨,可怜的妻子因为莫须有的婚外情被愤怒的丈夫活活掐死。观众们全程知道妻子的无辜,所以会同情,会愤怒。然而如果妻子真的有婚外情呢?故事会不会变成吃瓜群众一起兴奋地喊着:“掐死她!掐死她!”家庭的不稳定总是让人恐慌的,斯特林堡的剧作《父亲》中,因为怀疑孩子不是自己亲生,这个念头活活逼疯了一位父亲。一个家庭谴责婚外情的义正词严,与一个民族惩罚叛徒是很相近的,摩西在律法上早就吩咐了:把这样的人用石头打死!不过西方仍然有另一种看法,来自耶稣:有一个女人行淫时被拿住了,有人问耶稣,该把她怎么样。耶稣的回答是: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大家都默默走开了。耶稣的博爱的确是伟大的,不过我觉得这些观众的诚实也一样伟大,而且,从世风日下的当今看来,更为难得。
每个民族对婚外情的态度都不尽相同,这和社会制度息息相关,也受制于人们对道德的不同层次的理解。在父权制社会,一个男人三妻四妾眠花卧柳似乎并不受指责,甚至令人艳羡,风流韵事成了社会地位的象征,而“河东狮吼”却惹得人耻笑。不过我相信耻笑的肯定大都是男人,多数人觉得有特权而不享受特权的理由一般有三种:不愿,不敢,不能。第一种那是要做“大事”的人,例如柳下惠可以坐怀不乱,所以被誉为圣人,宋江更喜欢结交兄弟,所以不近女色,甚至为了保全江湖义气狠心*了阎婆惜;第二种常被笑称“没种”,例如被苏东坡写诗嘲弄的惧内的陈季常;但真正的“没种”本来应该是第三种,即没这个功能,例如就有人怀疑柳下惠是不是性功能障碍者。对男人婚外情的宽容,对女性第三者的歧视,本质上当然是一种精神不平等,因为每一件这样的事情发生,理论上总是有一男一女,而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女人?虽然中世纪已经结束了,但中世纪男尊女卑的思维方式,似乎还流淌在许多人的血液里。
我们习惯为一切婚姻失败寻找第三者,仿佛第三者这回事是“理所当然”的,然而还有一种在普通人心中“不可理喻”的婚外情。例如《月亮与六便士》中以画家高更为原型的斯特里克兰,《刀锋》中据说以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为原型的拉里。毛姆笔下的另类“婚外情”,男人并非爱上了别的什么女人,而是爱上了一个梦想,艺术的梦想,哲学的梦想,当然也有人是宗教的梦想,例如“抛妻弃子”出家的李叔同。梦想和梦中情人一样充满诱惑,而且,可能比现实中的男女更具诱惑,因为梦想永远不会变得“有心无力”,遭遇“人老珠黄”。
当然,毛姆写的都是特例,是成人的“童话”,世界名著中的大部分婚外情,仍是浮世男女之间的恩怨情仇,有人引以为耻,有人因之自得,皆因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个体的习性使然。
东方,中世纪,偷情的美好时代
同样是“中世纪”,日本与中国在男女问题上的观念发展大相径庭。中国至少在唐代以前,私奔偷情婚外恋,那都不是事,因为那时候提倡自由恋爱。《唐律》中有规定:子女未征得家长同意建立了婚姻关系的,法律予以认可,只有未成年而不从尊长者算作违律。再加上当时女性地位较高,享有与男子同等的婚外偷情的自由。法律和风俗都为青年男女自由选择戴绿帽开绿灯。宋代之后,贞操观念才不断强化。
古代日本的风俗习惯多模仿唐代,女性魅力除了文采风流,性魅力也是重要的衡量标准。平安朝的女才子清少纳言在《枕草子》中就写了偷情的美好:“秘密去会见情人的时候,夏天是特别有情趣。非常短的夜间,真是一下子就亮了,连一睡也没有睡。无论什么地方,白天里都开放着,就是睡着也很风凉地看得见四面。话也还是有想说的,彼此说着话儿,正这么坐着,只听见前面有乌鸦高声叫着飞了过去,觉得自己还是清清楚楚地给看了去了,这很有意思。还有,在冬天很冷的夜里,同情人深深缩在被窝里,听撞钟声,仿佛是从什么东西底下传来的响声似的,觉得很有趣。鸡声叫了起来,起初也是把嘴藏在羽毛中间啼的,所以声音闷着,像是很深远的样子,到了第二次第三次啼叫,便似乎近起来了,这也是很有意思的。”真是无冬无夏,约会不断。还有一位文艺女青年和泉式部,老公移情别恋,于是她靠着美貌加才华不但俘获了许多男子的心,还以“小三”上位挤走了亲王的正室。这在她的日记中可是“恬不知耻”地记录着。
相对而言,紫式部的私生活就显得洁身自好多了。但在《源氏物语》中,她的“三观”也并不保守,整本书都是光源氏瞒人耳目的偷情暗恋,作者虽语微含讽,但却不以为忤,甚至可能把光源氏视作“脂粉堆”中的英雄。大概所有中世纪能发生的不伦之爱都能在《源氏物语》中找到,只要这爱符合审美需要。但紫式部的高明之处在于,除了*本身,她同时也看透了*本质的苦恼。
《源氏物语》,[日]紫式部著,林文月译,译林出版社
文艺复兴,性自由作为梦想
东方和西方的中世纪,性自由都只是极少数人的特权,对大众而言,不道德的行为是地狱之门。于是早期文艺复兴,对人性的张扬就成了拨乱反正的应有之义。如意大利《十日谈》中的世界,性自由就是作为一种梦想,而且是一幕幕热热闹闹的喜剧。
书中一位因婚外情被告上法庭的女性,面对法官的询问,她的回答是:身为世间的饮食男女,如果在家吃不好吃不饱,就只有到外面充饥解渴了。法官认为她说的有理,宣告她无罪释放。丈夫不但“人生苦短”,还要因此忍气吞声戴绿帽。《十日谈》整本书都仿佛在赤裸裸地宣告:*无罪,偷情有理。这样随心所欲的好日子,即便在西方,恐怕也是一去不复返了。
《十日谈》,[意]薄伽丘著,王永年译,人民文学出版社
十九世纪,婚外情作为梦想的破灭
文艺复兴只是短暂复兴了*,男女关系乱了一阵后,西方就开始了宗教改革。所谓宗教改革,并不是取消基督教,而是消解中世纪宗教不近人情、禁锢人权的专断权威,重新合理制约被解放的人权。这种合理制约延续至今,在维护普通人的心灵生活上有其不可磨灭的贡献,但对放纵自由的艺术家们来说,就显得有那么点儿不够友好,在他们眼里,狮子和绵羊共用一部法律,就是专制。
从这个意义上说,有评论家把福楼拜笔下的包法利夫人称为女性的堂吉诃德,是极有见地的。堂吉诃德因为读了骑士小说,要实现书里行侠仗义的理想;包法利夫人因为读了爱情小说,而一心追求恋爱的梦想。但正如现实的风车不是堂吉诃德眼中巨人一样,现实中的婚外情也没有书上描写的那么美好,最起码男人没有书里那么美好。包法利夫人为“人性解放”的梦想而做的努力,只好无情地撞碎在现实的南墙上。
对此,福楼拜用一种近乎看客的事不关己、不动声色的冷静和淡漠,冷冷看着包法利夫人偷情、遭情人遗弃、欠债、服毒自*,看着一个文艺复兴时期被作为喜剧的梦想灰飞烟灭,成为悲剧。我们看多了文学家写的世界,总以为社会风气比我们想象的更先锋,其实那只是文学家的三观走在了时代的前面。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中对女主人公的同情,是作者伟大的体现。而《包法利夫人》中近乎冷酷的冷静,更是一个时代关于婚外情看法的一个整体象征,是作品伟大的体现。
《包法利夫人》,[法]福楼拜著,许渊冲译,译林出版社
二十世纪,被部分肯定的世俗*
到了二十世纪,被*折磨的世俗男女都应该感谢一个“神”,他叫弗洛伊德。自从他给人类的原罪重新命了名,我们就重新受了洗,从此我们再也不叫“原罪”,改了一个高大上的名字——“力比多”,真是又温柔又性感。
被理性的上帝拍碎的情感梦想,因为弗洛伊德而得以复苏。“力比多”表面上看大逆不道,总是扒了裤子往男男女女的下半身指指点点,但它骨子里却是极其宽容、极其平易近人的。理性虽然带给人类启蒙,但绝对理性却往往走向理性的专制和理性的疯狂。“力比多”则使人回到充满人情味的日常幸福,消解禁欲主义给人格带来的扭曲。由此,劳伦斯唯美主义的偷情文学《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虽然曾以“有伤风化”的罪名被查封,但终究还是解禁了。这是文学的胜利,部分复苏了《十日谈》所宣扬的世俗*。
《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英]D.H.劳伦斯著,黑马译,中央编译出版社
但*的复苏绝不能矫枉过正,因为理性告诉我们,婚外情也必然会带来它造成的后果,也是弗洛伊德早就告诉过我们的——心理创伤。同为德语世界的作家君特·格拉斯,在婚外情事件中就更为关注其对家庭人员所造成的心理创伤,尤其是心智尚未成熟的儿童在这一大人的任性行为中承受的恶性影响。《铁皮鼓》中的小孩,因为目睹了母亲的婚外情而拒绝长大,这可能会是婚外情家庭的孩子普遍存在的潜在问题。大人们不用一厢情愿地强调自己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因为有些行为一旦由人构置出来,甚至也就不以当事人的意愿为转移了。我们虽具备造成恶果的条件,却往往并无收拾恶果廓张的能力。人的*是应该被部分肯定的,但理智帮助我们的,可能更多。
《铁皮鼓》,[德]君特·格拉斯著,胡其鼎译,上海译文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