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罗成和孙大志带着关云山向市委*龙福海进行了汇报,并提议跳过*碰头会直接召开市委常委会讨论万汉山的事情。在事实确凿的情况下,龙福海只能无可奈何地安排市委秘书长马立凤立刻通知其他市委常委,召开市委常委会。在市委常委会上,龙福海同意了对万汉山实行专案审查,而罗成趁热打铁提议立刻搜查万汉山的家。随后龙福海安排市纪委*纪简明以市委常委会的名义向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汇报了“天州市委决定专案审查万汉山的相关事宜”,在获得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的批准后,天州市委开始实施对万汉山家的搜查。
因为公安局长关云山就在现场,所以罗成还让孙大志打电话通知检察院的正、副检察长以及检察院反贪局的正、副局长都到市委小会议室来开会,并告诉他们准备现场办公,开出搜查证。经过一系列无缝对接的操作,公安干警最终成功及时地对万汉山家实施了搜捕,共搜查到现金三百多万元以及十几个存折,赃款总额一千四百多万元。在万汉山犯罪证据落实后,万汉山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尽管万汉山又上诉到省高院,但结果还是被省高院驳回了,他的死刑算是被最终核准了。
那么问题来了,专案审查一个县委*,为何会牵扯省市纪委、省市组织部、公安局以及检察院、法院等这么多机构和部门?
首先万汉山是太子县的县委*,是一名党员,并且在党内担任县委*的职务。而纪委的工作之一便是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所以说,市委常委决定专案审查万汉山必须向省纪委汇报,得到省纪委的支持。其次,县委*属于省管正处级干部,所以专案审查万汉山肯定要请示省委组织部。
检察,字如其意,意为审查被检举的犯罪事实。所以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查批准逮捕,其自侦案件的侦查,以及审查起诉,和所有公诉案件的提起公诉与出庭作控方。反贪局是检察院的一个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是办理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反贪局的局长一般由副检察长兼任。而对万汉山家实行搜查的搜查证就是由检察机关签发的,搜查证由检察院的检察长签名或盖章并加盖人民检察院印章。
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下设职能部门,一个主要的职责就是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说白了就是负责执行的政府职权部门。人民法院是负责最后审判的,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责就是依法行使审判权。 可以说在刑事公诉案件中,公安、检察院以及法院是分工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的关系。
通过梳理万汉山刑事案情,我们会发现专案审查万汉山、逮捕万汉山、判决万汉山涉及省市纪委、省市组织部、市公安局以及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多个机构和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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