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年幼的弟弟永宽被人买走了。
失去母亲,又和弟弟分离的永勇开始加倍哭闹,但是却无济于事。
十几天后,7岁的永勇也被当地后积村的农民徐某买走了,但他却对自己即将面对的生活一无所知。
徐某家里非常穷,经常连饭都吃不饱。
被买过来之后,永勇不仅要做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等家务活,还要做插秧、割草、喂养上百只鸭子的农活。
即使是这样,永勇也经常挨打,在这个所谓的“养父”家中过得十分凄惨。
13岁那年,徐某带永勇离开村子,去了广东的一家玉器厂打工。
一开始,做学徒的永勇每个月只挣300元,连房租都交不起,每天只能吃一顿2块钱的泡面。
但他却毫无怨言,只是默默而认真地学着手艺。
因为在他心中,一直藏着一个伟大的抱负:
等自己有了本事、挣了钱,一定要为当年的冤情翻案,给母亲一个交代。
三年后,徐某离开广东回了福建老家,留下永勇继续在这里打工。
永勇打工挣了钱,就先把养父要的那一份寄回家,剩下的就攒起来。
利用这些辛劳工作换来的积蓄,永勇多年来只身去了江苏、武汉、长沙等地。
不过,他并非奔着旅游的目的去的,而是为了寻找关于家乡的记忆,寻找自己出生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