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拍完后,朱迅拿到了2650元的片酬,还不包括每天16块钱的补助。
当时,朱迅父母的工资加起来,一个月也不过200块,这笔“巨款”,让朱迅一下子就尝到了当演员的甜头。
随后,追捧和名利蜂拥而至。
学校的传达室里,有上千封影迷的来信。
报纸上夸她是 “霹雳小公主”,“小荷初露尖尖角”。
电影邀约更是络绎不绝。
彼时,人们对影视圈的偏见远远大于追捧,觉得那不是什么好地方,浮夸、虚假、纸醉金迷。
学校的老师尤其反对她去拍电影,怕毁了她的学业。
当时,朱迅的父母因为工作需要,已经由香港转战日本。
为了阻止她在“歧路”上继续走下去,老师专程给她的母亲写了封跨国信:
摄制组的人趿拉着拖鞋来学校找朱迅,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