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到家,王立华同样也被“严防死守”。
九岁半的时候,王立华的家中已经不敢放钱,父母将钱都放在了单位,防贼一样防着他。
王立华坦言,自己的母亲夏天穿裙子的时候,钱包都得时时刻刻用皮筋勒在胳膊上,就是怕他又偷。
最严重的一次,为了拿出亲戚藏在自家橱柜的钱,王立华找斧子劈开了家具。因为偷钱,王立华不知道挨了多少父亲的毒打,父子关系也这样慢慢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02、逼母离婚
12岁那年,王立华又一次偷钱被父亲逮住。
这次又是一顿毒打,已经到了小学毕业年龄的王立华,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但这次出走跟其他那种小孩子吓唬家里人的出走不太一样。
这一次,王立华没再打算回家。
找不到儿子,王母急坏了,她去了所有王立华能去的地方,全然没有儿子的下落。
直到王立华出走后的第三天下午,她才在崇文区一条铁道旁的涵洞里,找到了乞丐一般的儿子。
王母舐犊之情一下子涌上心头,叫王立华回家,王立华不去:“除非你跟我爸离婚,不然我死都不回去,我再也不想见他了。”
王立华万万没想到,自己这句话,被母亲当真了。
王母当晚把自己所有的钱都给了王立华,然后扭头回家。过了一个多星期,再找到王立华的时候,她已经把婚离了。
听到母亲离婚,王立华喜出望外。
不仅因为自己的“权威”再次在母亲这里得到验证,更因为他觉得,以后再也不用活在父亲的阴影下,可以信马由缰地为所欲为。
可仅仅过了一年,王立华发现,家里已经没有钱让他折腾了。
家里没钱,王立华就调转了目标,他偷邻居,偷亲戚,偷楼下小卖部,偷了钱就分发给小弟们,然后带头打架斗殴。
仅仅13岁的王立华,就成了派出所的常客,采访中提到,最多的一天,王立华因打架、偷盗,连进五次派出所。
但对一个未成年人,民警们也没有办法,除了口头的劝诫及教育,他们只能一次次将王立华放回家。
这种无拘无束让王立华变本加厉。
小学毕业后,因为没有初中接受一个小偷惯犯,王立华被母亲送到了工读学校。在这里,王立华找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他发现周围全是跟自己相似的孩子,于是他迅速当起了“大哥”并笼络了一批小弟,偷偷摸摸已经无法满足王立华的胃口,他开始“干点大的”。
03、抢劫、绑架、*人
王立华的人生像一匹失控的野马,向着不可逆转的方向飞奔而去。
16岁那年,王立华的女友被人强奸了。他剃光了头发,拿起刀准备报仇,好在犯罪行为还未发生,就被居民报警拦了下来。
1995年7月13日,17岁的王立华和一个15岁的小弟,手持菜刀和假手榴弹,闯进北京一户商人家里抢劫了价值2万多的手机等财物。
由于初次做大案,王立华很快就被警方抓获。丰台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王立华有期徒刑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