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印是《康熙王朝》的总制片人,1988年的《聊斋》,1995年的《武则天》,也是出自他手。
当年接手《康熙王朝》后,刘大印奔着后来被媒体称为——“大题材、大制作、大导演、大编剧、大明星、大投入、大回报”的长篇巨制宏伟目标而去。
可是前面的《雍正王朝》实在太成功了,关于康熙的史料也被他们用去了许多,剩下的都让刘大印觉得不够料。(二度创作改编较多)
于是,只能去野史里面去不断翻找,搜遗。
用他的话说,就是“不想炒剩饭,也不想让观众吃剩饭”。
所以,他做了一个决定,不用《雍正王朝》用过的,不重复情节,不重复演员,不重复矛盾冲突。
《雍正王朝》中,焦晃把康熙演活了,往那一坐,不怒自威的气质自然就体现出来了,称得上影视表演的天花板了。
投资人从商业的角度考虑问题,觉得请焦晃演康熙,一定能做到事半功倍。
但制片人刘大印不愿意了,焦晃的演技自然没有问题,但这毕竟不是《雍正王朝》,而是《康熙王朝》,贯穿他的一生。
焦晃当时已经65岁,演中年康熙明显老了,必须换人,不能影响整部剧。
刘大印此举得罪了投资人,原来当时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上面有一条,明明白白写着投资人有权指定演员。
要么用焦晃,要么赔500万,刘大印面临两难境地。
最终本着拍戏不能只想着赚钱,还要留下经典的原则,刘大印选择赔偿500万。
赔钱之后,刘大印继续寻找扮演“康熙”的演员,然后跑去询问姜文。
姜文当时的重心在电影圈,于是告诉刘大印,他有3个不演:一是不演古装戏;二是不演电视剧;三是不演别人演过的系列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