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憾的是,《同一首歌》在2010年8月,正式宣布停播了(实际上在2009年就已经停播)。2013年,因涉嫌侵权又被歌曲《同一首歌》原词作者之一陈哲和曲作者孟卫东告上法庭。
现在想想看,当年的停播太过于突然,却也算能是理解意料之中。
节目背后的走穴嫌疑和承办方的巨大开销也注定了它的命运。
这样的一档高质量高水准的栏目,观众在电视机前看的是过瘾了,承办却是件头疼的事情。
场地要选好的,不然配不上“央视”的名头。布置舞台的效果,追求大制作、大舞美、大场面的华丽效果。而演员这方面呢,虽然打着“公益”的旗号,会有很多演员愿意参与,但是想让有腕儿的能压得住台的偶像来,总得花些钱。这还不算组织安保、宣传、人员吃住等等费用。一场下来,起码也不低于五百万了。且,“公益”决定了不可能按商业演出的方式去卖票,也不能太明显打什么商业广告,这样一来,这如流水般花掉的钱也只能转驾到地方政府买单了。而有些地方政府在经济条件上,可能并不适合承办如此的活动,却为了知名度或者面子而去承办,这样的形式主义与铺张显然也是不符合“八项精神”的。
当然,更不要提某些演员借着“公益”演出,捎带走穴去参加出场费几百万、上千万的商业活动和其他活动了。这些更是引发不少质疑。
更令人惋惜和遗憾的还是侵权官司,在当年来说,几乎封死了这档栏目的重新制作之路。栏目如果想重新制作,那得先解决版权问题_花大价钱赔款以及和来支付授权费用,或者是改名。前者相当于再额外支出更多的钱,这更背离“精神”,后者则直接丢掉了招牌,相当于重新做档节目了。这更使得这档栏目复播或者重新制作变得愈加不可能。
也有人说,为什么现在不重新制作《同一首歌》呢?
我们现在绝大多数地方政府是有钱的,又有城市宣传的需要......那是因为,实质上,即使没有央视的“节约改革”,《同一首歌》这样的栏目也会被淘汰啊。
比《同一首歌》创办时间晚几年之后,各类综艺栏目开始蓬勃发展,各种栏目不管是从创意还是视角,都在不断推陈出新。即使我们现在诟病某些栏目是有抄袭,却也无法否认在某些角度,这些栏目还是有自己独到的地方。
但是,《同一首歌》始终是一种“一招鲜”的架式。在媒介传播相对依赖电视的时候,这样的架式是可以“吃遍天”的。但是,当媒介的传播已经步入了新时期的当代,依然抱着某个固定的套路和模板,那必然是要被淘汰的呀!
尽管,我明白这样的道理。依然是听到《同一首歌》会唏嘘。再在电脑上、手机里看到王菲那英蔡国庆李玟孙楠成龙......曾经在《同一首歌》看到的腕儿,还是会感慨一番。
但是,但感受已然不同,渴望愈渐淡去,欢乐永远定格在荧屏上,他们再也不能带给我们同一首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