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花是春妮朋友给她起的昵称。因为她不仅喜欢花花绿绿的衣裳,也喜欢花花绿绿的世界里花花绿绿的情感。
春妮是个乡间长大的孩子。家有兄长和两个姐姐,她是最小的孩子也是最有脾气的女娃。
从小父母忙着从地里“刨食”,抚养四个孩子,春妮跟着自己的哥哥姐姐在乡间的小路上,像风中的小草恣肆成长。
哥哥到了年龄,父母给娶了个隔壁村的女子成了家。女子要求分家自己过,父母为了儿子的幸福,在祖屋旁给儿子盖了新房。
两个姐姐相继通过结婚走出乡间,嫁给了在市里工作的“城里人”。
春妮长到十八岁,仍旧黑黑瘦瘦。
她不想和姐姐一样通过结婚成为“城里人”,遂不顾父母的劝阻,和乡里的同龄人一起走向了“劳务出口”。
五年后,春妮带着五年二十万元的积蓄回了国。
五年的光景,家乡处处起高楼。春妮拿着五年的辛苦汗水酬劳,买下了城郊的一套商品房做投资。自己也听从姐姐的劝说,与“城里人”相亲。
相亲对象比春妮大五岁,有些脱发,但是工作不错,收入稳定。五年的辛劳,春妮显得比实际年龄大些。
俩人相处一段时间后就结婚生子。
婚后,春妮没有上班,靠丈夫一个人的收入维持一家三口的所有开支。
丈夫有个哥哥早逝,留下一个寡嫂和未成年的侄子。
寡嫂没有多少文化,日常收入仅能维持一日三餐。侄子的教育费由花花的公婆和丈夫共同承担。
经济捉襟见肘下,花花的丈夫对花花的开支有了要求。
已经习惯消费标准的花花对丈夫的要求置之不理,夫妇俩第一次大打出手。结婚时陪嫁的电视机在打斗中不知道被谁扫到了地面,摔得粉碎。
看到一地的电视机碎片,花花气得把家里能砸的都砸了。
激烈的打斗惊动了邻居,“110”赶到花花家时,家里一片狼藉,幼小的孩子哭得声嘶力竭。
最后,在警察和双方父母的劝说下,夫妇俩一起收拾了家里,并重新添置了被摔碎的家电与碗筷。
为了拥有自己的经济收入,花花做起了微商。
许是老天眷顾,花花的微商做得风声水起,除了丈夫日常转来的生活费用开支,花花自己的消费都能自己承担。
对此,丈夫颇有微词,认为花花是个已婚已育的女人,消费的重心应该放在家里。花花则认为,养家是男人的本份。
夫妇俩拌了几次嘴,最后不了了之。
大宝四周岁时,花花本想着孩子上了幼儿园,让老人帮忙接送一下,自己出外找份工作。不曾想又怀了身孕。
为躲避社区计生人员敏锐的眼光,花花躲到了外省亲戚的家中生下了二宝,也是一个男孩。
孩子一周岁时,计生政策发生了改变,提倡生二孩。
丈夫与已回到家的花花合计,先缴了计生罚款给孩子报上户口,自己辞去公职下海----把积蓄投到朋友开的公司,一方面当个小*,另一方面借助自己的专业特长接些业务。
几年间,丈夫挣下了两套房和两个店面。
花花见丈夫对自己依旧实行“经济管理”,一怒之下找了份一周上班五天半的工作。
丈夫保留公司的股份,停下外接的业务,全心投入到家中照顾老人与孩子。
花花不满丈夫的做法,认为俩个孩子都能自己上下课,老人也不需要太多照顾,丈夫不工作的行为很自私。
夫妇俩对此又展开了新一轮的争吵。最后,俩人达成了共识--花花的收入自己掌控,家里所有的开支除非花花自愿,其他的都由丈夫承担。
久未工作的花花找了份月收入仅两千的工作。
花花家离工作公司只需要二十来分钟的路程。为省下费用,花花每天上班靠走路,下班搭便车。
一年后,花花凭借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劳务证,工资提高了三百元。而后几年,花花先后考下了安全员证、二级建造师、施工员证等多本证书,靠着自己的努力,花花收入水涨船高,收入直追
老员工。
几年间,花花与丈夫吵过离婚多次,都因各种各样的原因不了了之。
花花和闺蜜说离婚成本太高:孩子怎么分?房子怎么算?孩子的一日三餐谁照顾?既然改变不了丈夫的想法,保持现阶段也挺好。丈夫虽然无趣对自己也不大方,但起码顾家,没有其他恶习。吵架后,自己约同性或者异性朋友一起出去散散心,“口水配茶水”地侃侃大山,买买衣服、洗洗脸、做做指甲……高兴了,给老人孩子买些贵重物品,皆大欢喜。
看着花花花了近万元护肤品保养的光洁皮肤和流光溢彩的美甲,闺蜜摸了摸自己洗得起上皮的手指和下垂暗淡的脸庞,不由自主地叹了口气。
花花笑着拍拍闺蜜的肩膀:“别呀,妹妹。我们女人的春天要靠自己争取呀!我行,你也一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