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情,真的令我们非常气愤。
比如,上海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脱口秀艺人某某某的有关言论,一下子又引爆了网络,成为众矢之的。
网友说:作死!
我之所以说某某某,是因为这些人真的不屑于去点名,遗臭万年的机会都不想给他。
我也不想说他到底说了什么,因为我不想给读者添堵。
直接谈看法。
关于脱口秀。这类节目还是停了好。因为从字面上来解释,这个节目就不咋地。你看,脱衣服,是把衣服脱下;脱稿,是不要稿子念诵;脱口,当然不是不要口,而是口无遮拦,不要口德,有想说什么说什么的意思。我们自古以来对于“口”都是管的很紧的。我们一直提倡有谨言慎行、隔墙有耳、守口如瓶,食不言寝不语等;我们也一直提防祸从口出、口无遮拦、话不投机半句多等。从实际来说,有很多脱口秀艺人,甚至包括一些演员、节目主持人,说着说着,名气大了,飘了,就胡说八道了,最终被封*了。脱口秀艺人也好,公司也好,最后都从脱口到脱轨,脱轨肯定就得翻车。因此这类节目最好叫停,如果不叫停,那就要严格审查。
关于某某艺人。对此人的处理,当由立案调查部门来定。只是我们很难想象的是,他是如何把那两件事联想起来的。野狗追松鼠,本就离奇,还来这样一比。一般来说,任凭谁都不会把这毫不相*事情联想到一块的。就算是说嗨了,喝醉了,我都联想不起来。可是这货,脱口就来。因此,任凭谁说他只是说嗨了,我都不信。我倒相信是精心设计的。
有位网友说的好,这些人,你说他没有文化吧,他的梗却包了三层所谓文化的外衣,一时间还看不出来;你说他有文化吧,他却直接用文化作恶,作死。
关于某某公司。某某公司据说是文化传媒公司。如今市场上,从我看来有两类公司既高端大气又浑浊不清。一是文化传媒公司,一是网络科技公司。这两类公司打着文化和科技的旗号,其实跟文化和科技没有多大关系。这是另一个话题。
还是说这个事,某某公司对此事第一时间做出了回应。大概意思是某某在演出中有不恰当的比喻,引起了观众的争议,向公众致歉,并无限期停止某某的一切演艺工作。
该公司有关人员还说里面的那句话不是节目中本来就有的,而是某某人自己加上去的。对此,四点看法。
首先,公司想要撇清关系,但这是撇不清的。艺人出现这个问题,公司要负责任。其次,这不是一个不恰当的比喻。就好像一个比喻句一样,不是喻体的问题,而是主体的问题,是打比方的人的问题。第三,不是引起了观众的争议。观众和演出方没有争议,观众之间也没有争议,而是一致的讨伐。第四,无限期停止演出看似时间好长,其实也可以理解为“随时恢复演出”,因为没有限期嘛。
总结起来就是,某某公司的回应,玩弄文字游戏,很不负责任,避重就轻,混淆视听,敷衍塞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