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实际上在流行音乐传播中:作曲、音乐风格、音乐制作的优先级是比声乐要高的。单纯的作曲上、音乐风格、音乐制作上《背叛》也好、《寂寞先生》也罢,都很难现象级大火。这意味着曹格也好,亚当也罢,他们的受众群体其实并没有较大的下沉市场和跨界粉丝。受众比较集中于偏爱于声乐专项的爱好者。
音色:技巧大满圆,音乐风格小众艺术化:《黑色幽默》、《寂寞先生》曹格的音色,声带底色优势不大,明亮度不够,颗粒度因为个人习惯表达也不突出。和张信哲的明亮度、陈奕迅的颗粒度完全不同。要想要音色具有个人辨识度,音色修饰就必须往明亮度和颗粒度上凑,这个没有第二个办法。如此,曹格的答案是:提高音区,以混声技术的天然音色修饰作为个人的特色。
这里的逻辑是:当音区来到高音区,不管你是什么声带底色,都会因为高压的高音状态,产生被动的芯体压缩,这里存在以混声技术作为获得明亮度芯体的空间。也就是我们常说:强混的金属芯,和弱混的音头点缀,就是具体的明亮度和颗粒度对于音色的加持。
这样一来:曹格的音色,将被音域掣肘。换句话说:曹格必须要调式足够高、音区足够高,才能表达他的音色优势。而这种音色优势,几乎是100%的技术性优势,而不是声带底色的优势。从唱功的角度来判断,可以说一句:曹格是完美的技术性人才,他精准的知晓自身能力和弱点,进而完成打磨打造出了自己最好的声乐状态。
那么在具体的音色技巧上,曹格几乎就是技巧的大满圆状态,但曲风受限较重:
1:哭腔为平衡混记忆的基本盘。这里存在的小秘密是:哭泣的状态,是我们人类最轻松的混声状态,为什么哭泣的声音可以轻松完成High C,甚至于High High C,因为哭泣就是一个刻在骨子里的天然混声状态。曹格的哭腔就比较重,是他的混声肌肉记忆,这也导致了主歌低音区,有点听不清的小毛病。但也算个人辨识度。
2:基于平衡混,完成的加压强混。这是曹格最强的爆发技能,比如说“我可以无所谓”的“谓”字就是一个基于平衡混的加压强混。和直接的强混音头不痛,加压强混是一个更注重初始点平衡混状态,音色上会有一个非常强的明暗关系变化。变化具体如下:
- 平衡混:明亮度适中、颗粒度较弱;
- 强混:明亮度拉满、颗粒度适中;
- 平衡混:明亮度适中、颗粒度较弱;
在色彩关系上,强混可以提升两方面的音色属性,情绪是非常激荡高昂的。但是平衡混的基础颗粒度是较弱的,进而粘连性较强。而这种粘连,和单依纯这类气息支撑丝滑度 咬字颗粒的音头质感分离完全不同,粘连的咬字、气息和音色是一起,并没有颗粒度的音头分离。
所以曹格的这种平衡混粘连混声逻辑在音乐风格上很难完成一些独唱的快歌、快板、欢乐、粗暴的直拍、断奏属性。这导致曹格的音乐风格有点挑歌。在《我是歌手》的歌王之夜,他和谭维维的合唱,就有点突出平衡态逻辑并不适合摇滚的粗暴和顿挫感。
所以,从技术性上来说,曹格是一个非常强的歌手,但是从市场来切入的。曹格的音乐风格偏向于小众一点,闷*一点,周杰伦的《黑色幽默》就非常适合曹格。
音域:男歌手黄金音区教科书在音域上,曹格几乎是华语乐团最好的男歌手之一。因为曹格吃饭的家伙,就是音域;曹格音色技巧的优秀,本质上是为解决音域拓展的表现。但从音域的机能角度切入,曹格和亚当一样都是非常完美的音域歌手。具体表现如下:
CD极限音域:G2-Gb5,两个八度 七度,差一个半音就是三个八度。
Live质量音域:C3-F5,两个八度 四度,流行音乐完美的男歌手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