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来也是,按照港台演艺圈一贯的套路,没有背景的新人往往都会成为被公司压榨的对象,沦为他们赚钱的机器。
越是有潜力的艺人,合同往往签的越苛刻。
因为公司很明白,演艺圈里新人辈出,趁着走红,多在艺人身上刮一点就多赚一分。
徐怀钰被称为是“平民天后”,这是她的独特标签,也是她的无奈。
面对财大气粗的资本,一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能做些什么呢?
而这一切,也成为徐怀钰与经纪公司闹翻被雪藏的引子。
2009年,徐怀钰与经纪公司对簿公堂。
经纪公司诉其耍大牌违约,高价索赔1300万。
徐怀钰则称是公司违背自己的意愿,强行安排其给商演老板陪酒。
据传闻,事件起因是徐怀钰在商演走穴时,举办方提出要她“陪吃饭”。
担心被潜规则的徐怀钰,没有和经济公司通气,就偷偷带助理连夜逃回台湾。
她的这一举动,惹得办方恼羞成怒,向经济公司索赔,经济公司立即将徐怀钰雪藏,并以违约为由将徐怀钰告上法庭,提出索赔1300万元。
经过法院审判,徐怀钰败诉,她面临着200万的高额赔款,并被法院扣押个人财产。
随后,徐怀钰宣布退出娱乐圈。
2011年7月,徐怀钰宣布复出,又遭经纪公司阻拦。
公司宣称,会不惜一切动用关系封*她在大陆所有演出,直到她登报认错道歉。
受到合同纠纷困扰,徐怀钰也断了收入,期间暴瘦20斤,沦落到要跟歌迷借钱度日的境地。
她还曾当着媒体的面痛苦流涕,称自己已经无路可走,求公司高抬贵手放过她。
几年的官司缠身,徐怀钰早就没有了当年唱着《我是女生》时的意气风发。
几年里面,演艺圈红了一批又一批,她的热度也成了过去式。
为了生存,曾经的平民天后,跑到大陆不知名的十八线县城里走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