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婚前,她和他没见过几次面。
她听说他和上司一直有暧昧,还是二十四孝子,唯母命是从,暗恋某个女人长达四年。
朋友让她不要慌不择路。
其实那时她已经被逼到了悬岩绝壁,他呢,是岩边的一株藤,她拼了命也要抓住他。
将来的他是不是靠得住,她不管,她只能顾眼前。
以后的事,就见招拆招吧!
试读1,正负电荷(上)
那个疯狂的念头冒出来时,如同山洪爆发,童悦的理智弱弱地抵挡了几下,便偃旗息鼓,俯首称臣。
在童悦二十八年的人生里,与“疯狂”这个词是不沾边的。唯一一次出格行为,是初二的下学期逃学和桑贝去看X歌星的演唱会。童悦并不喜欢X歌星,觉得他讲话有点娘,好象全天下的女人都迷恋他,一上台就大抛媚眼。
逃学是件刺激的事,桑贝一说,童悦就答应了。
她们如同示威似的,在X歌星下塌的饭店前静坐了一下午,然后去奥体中心。粉丝们的尖叫声差点把奥体中心的屋顶都给掀翻了,荧光棒舞得像火海,童悦就在那片火海里睡着了。演唱会结束,桑贝亢奋得不能自已,拖了童悦去游戏室打怪兽。里面有几个男生和桑贝很熟,扔给桑贝一包烟。桑贝熟稔地点上,潇洒地吐出一串烟圈。
童悦看得直愣,“想不想学?”桑贝问道。
她把烟含到嘴边,点燃,刚吸了一口,满头大汗的彦杰从外面进来了。
那时是三月,倒春寒呢,他哪来的汗?
她的眼睛缓慢地眨了一下,彦杰的手掌就掴*的脸。
她很平静,其实是她惊得忘记了反应。当她反应过来,正好把那口烟咽了下去,一时间,呛咳得又是眼泪又是鼻涕。
没有人上前帮一下她。
男人一旦长相好,就容易冷漠了,或者轻佻了。上高三的彦杰已经是个英俊的男人了,他属于前者。俊容再笼上一层寒霜,那股肃*之气令人不寒而栗,就连一头红发天不怕地不怕的桑贝也是大气都不敢喘。
她和彦杰一路走回家的。从游戏室到家,坐公车是六站。两条腿都麻木了,脸颊火辣辣的痛,她不敢伸手去摸。
家门口,彦杰蓦地转过头,问道:“下次还敢逃学吗?”这是他和她说的第一句话
“不敢了,哥!”她的声音小如蚊蚁。
后来,谈不上出类拔萃,但她没有再让家人*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