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小孩》是电影《法外情》的主题曲,《法外情》这部电影由吴思远先生导演,刘德华叶德娴蓝洁瑛秦沛等主演,时长102分钟,于1985年在中国香港上映。
影片情节曲折感人,部分片段有令人泫然而泣的效果。主要讲述老妓刘惠兰(叶德娴饰)因自卫*死出身名门的嫖客曾某,港检机构以*人案犯罪名对刘惠兰提起公诉,因为嫖客曾某出身名门,没有人愿为刘惠兰辩护;连当事人刘惠兰也心萌死志,一心求死来了结自己。在众人都不看好的情况下,出于正义的年轻律师刘志鹏(刘德华饰)愿为她出庭辩护。
刘志鹏是名自幼在孤儿院长大,得人资助在英国伦敦大学法学院以荣誉毕业生毕业,专攻刑法,刚取得律师执照返国执业。志鹏少年得意同时与大律师女儿安妮(蓝洁瑛饰)成为恋人。
当刘志鹏四处查访证据,逐渐抽丝剥茧案件的真相,同时却受到安妮父亲的反对,并也因忙着寻觅证据而与安妮关系逐渐形同陌路。
刘惠兰在意外之下,看见志鹏有自己当年赠予儿子刻有“鹏程万里”的怀表,发现志鹏就是自己在志鹏小时候送往院长玛利亚主持孤儿院的亲生儿子。当年刘惠兰送走以后,并未对志鹏弃置不理,从事舞女的刘惠兰默默地以无名氏叔叔的身份关心着志鹏,更为他积攒筹处赴伦敦大学法学院的学费与船票。刘惠兰担心这份关系如果曝光,会对志鹏的名誉、身份造成损害,护子心切下便隐瞒这个真相,并拒绝让志鹏替自己辩护。
之后情节继续曲折不再赘述,最终结果当然是被告无罪释放,但刘志鹏始终不知道自己与生母刘惠兰的关系。
《法外情》在1986年评奖中,获香港电影金像奖、吴思远和叶德娴分别获得最佳编剧最佳女主角提名奖。
当时出演《法外情》男主角的刘德华加入电影圈不久,就跟叶德娴饰演母子,虽初出茅庐,但演技精湛不逊色于前辈叶德娴,更与她演绎出一段感人至深、赚足热泪的母子情。加上故事讲述一名低级妓女被污蔑*害一富有商,提出当时低下阶层对社会贫贱富贵的控诉及法与情的矛盾,让观众产生极大的震撼与共鸣。
给这部电影主题歌填词的杨立德先生,在宝岛台湾成名已久。为尊敬起见,本想称一声老先生,但查看资料后发现不对。杨先生在1985年创作《亲爱的小孩》歌词时正值三十四岁盛年,那时是杨青年。而在这之前二十出头毛头青年时,就已经他是滚石杂志原创意策划,飞碟唱片、电台行销创意策划,同时身兼宝岛台湾规模最大的广告公司创意指导和歌林唱片的视觉企划。
他是摄影师,是亚洲十大摄影师之一;他创作过许多著名歌词,除《亲爱的小孩》外,还有《奉献》《明天你依然爱我》《我只在乎你》等100多首有名的歌词;包装过许多歌手,如小虎队苏芮蔡琴张雨生张惠妹童安格孟庭苇杨坤陈琳等人。后来又跻身房地产和大陆的广告行业。他被称为“一个不按牌理出牌的大牌,一个明星后面的明星”,主导了多项行业的崛起。而且杨立德先生到现在为止,也只不过是一个老人中的年轻人。
杨立德先生所作的《亲爱的小孩》这首歌的歌词是我向来就很欣赏的。百度认为《亲爱的小孩》是作曲家陈复明先生的代表作。我认为《亲爱的小孩》也应该是杨立德先生的代表作,除非他自己也没有认识清楚。
但在我比较深入地了解《法外情》剧情后,我感觉到一丝疑惑:《亲爱的小孩》主题歌与《法外情》剧情之间,似乎有着相当严重的违和之处。
我想,作为一个歌词创作的顶级词人、作为一个敏达深识的大才子,杨立德先生不可能不发现这个明显的问题?如果确实发现了却没有去改正,那是因为什么原因?还有这种处置方法,对这首歌的价值发掘是不是产生了阻碍?在其它使用这首歌作为主题曲或插曲的电影电视剧中,是不是会存在类似的问题呢?我很想将它们披检梳捋清楚。
(下篇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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