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可以没有天分,但只要肯坚持就会成功,这是那首《笨小孩》告诉我们的道理。其实也是刘德华告诉我们的道理。很多人认为刘德华成功是老天爷赏饭吃,因为他俊美的面容,实在极具偶像气质。但是大家可能想得太简单了。
从1982年TVB《猎鹰》走红开始到今天,这个男人已经足足红了37年,而且电视,电影,唱歌他都能够做到一流的位置,实在让人钦佩。不过他经历的人生苦难和低谷谁有知道呢?
正如《笨小孩》歌中唱的那样:宁静的小村外,有一个笨小孩,出生在六零年代,十来岁到城市,不怕那太阳晒,努力在七零年代。三十岁到头来,不算好也不坏,经过了九零年代,最无奈,他自己总是会慢人家一拍,没有钱在那口袋。
原来我们的华仔也有同样困境?可惜人家过了以后就一帆风顺了。
但是在之前,刘德华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如意。刘德华出身于农村家庭,从小就很勤奋。别以为当年香港处处是黄金,农村一样条件很差,对一个十多岁的孩子来说,忙一点倒不是最头痛的,最最难以忍受的是每天堆在那里等着他去洗的成百上千的脏碗筷。
但是并不是店里的一切工作都让刘德华感到深恶痛绝,其中有一项工作就是让他感兴趣到恨不得申请“专利”的。这项工作对他日后的事业不无启示,甚至影响了他的整个人生。这项令他倍感兴趣的工作就是:为坚城片场(就是无线台)的明星们送外卖。
钻石山下,刘家冰室不远处设有一个坚城片场,当红的、不当红的艺人们经常在那里进进出出。因此,刘家冰室自然成为演职员工们的休闲场地,他们在这里进餐品茗,聊一些圈内圈外的时尚话题,这使得刘德华倍感新奇。遗憾的是,经常光顾刘家冰室的大都是二三流演员。
刘德华的内心深处,真的是好想为明星们送外卖呀!因为给明星送外卖,就能近距离目睹明星的风采,就能亲眼看一看电视里那些奇妙的世界是如何拍摄的。
他曾经这样叙述:“每次到片场,就像进入大观园,好奇加新奇,老想贪婪地流连此地,好好逛一逛。见到曹达华,他总是不分昼夜,不分寒暑地穿着他的探长雨衣外套,要不就背一把剑,一身古装的在跟石坚比试武功;冯宝宝更厉害,一天里面常常时装、古装、民国装的轮流拍,有时早上送外卖去见她穿古装,下午再去时已换了时装,我想没有人比她更清楚戏剧人生。”
送外卖的小男孩,虽然当时还没有意识到,这些送外卖的经历就是自己日后事业的奠基,但是,片场中那有趣的一幕幕,已经是“润物细无声”,点点滴滴都在往他的心中渗入。从那时起,他的心里便逐渐地有了梦想,有了憧憬,让他在多年以后进入了演艺圈,投身于水银灯下。
14岁那年,刘家中突发了一场大火。这场大火对他家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烧毁了全家人辛辛苦苦奋斗来的果实,刘德华童年的稚趣也被那火焰的气势给烧没了。
大火把家烧没了,刘德华一家人只有迁居蓝田,在那里安顿下来。刘德华的中学时代就是在那里度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