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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本《仙剑问情》作者:管平潮简介:
洛离梦中得到前世爱人兼徒弟传昆仑十二金仙大法,人生发生蜕变,修为突飞猛进。他的格言:让一切想教训我的人,自取其辱!
入坑指南:
回到住所,这是洛家为洛离新安排的住所,不再是以前的破落草屋。
现在这里明亮宽敞,一张大床上边都是绫罗绸缎所做被单枕头,这待遇不次于那些直系弟子。
吃饭专门有人送来,每顿饭都是四菜一汤,有荤有素,营养搭配合理,这样待遇,再也不会有人说洛家直系打压旁系,虐待五房最后一人。
洛离吃完饭后,休息妥当,开始修炼,拿出天罡正气真法,打开一看,顿时暴怒,里面哪里是什么天罡正气真法,乃是最普通,市面流传最广的蛮牛劲!
这肉身境第二重天,需要不断的以真气炼体,修炼的就是肌肉,将全身肌肉在真气的刺激之下,变得更坚韧,更有力量。
像天罡正气真法,这种炼体秘籍,全身肌肉可以修炼达到七成,五百二十一块肌肉,让每一块肌肉都拥有无尽力量,在肉身境第二重天可以得到五马之力,这已经是极品炼体秘籍。
而这蛮牛劲,只能将全身肌肉修炼三成,将那些主要肌肉修炼一番,再无其他妙用,属于最普通的垃圾秘籍。
蛮牛劲经过修炼,强化身体一百八十一处肌肉,诞生无尽力量,如同蛮牛一样,在肉身境第二重天可以得到三马之力!
一马之力,相当于普通骏马,二百斤!
但是这力量只是力量而已,蛮牛再强,遇到老虎也是盘中餐,只是得到力量,却失去灵活敏捷,比起天罡正气真法得到的力量,差了无数倍,只有实在买不起秘籍的穷鬼,才会修炼这蛮牛劲!
洛离摇摇头,暗中咬牙,真是奸人当道,恶狗拦路,这该如何是好!
这个哑巴亏,不能就这么吃了,所谓的蛮牛劲,绝对不能修炼,如果就此修炼,这一辈子算是完了,必须想出办法,找回属于自己的天罡正气真法!
洛离在此研究算计,思考如此应对,不知不觉,竟然缓缓睡着,在梦中他依稀听到有人呼唤。
“师父,师父,师父……”
随着这个声音,洛离缓缓向前行走,恍惚中来到一处幻境当中!
洛离知道自己是在做梦,可是却有一种梦中即是现实的感觉,好像这一切有都像是真的。
只见在这幻境中,有一女子,她深情的看着洛离,她一字一句的说道:
“师父,我终于的找到了你,我等了你十万年,我终于的看到你了,你终于投胎转世,终于我们又可以见面了!”
这个女子,在洛离眼中,完全就是仙女,飘然出尘,肌肤胜雪,身形飘逸,身穿一袭雪色衣裙,飘带随风舞动,气质出尘,仪态如仙,就宛如天界的仙子一样。而
且身上该翘的地方翘,该突出的地方突出,完全是成熟女性曼妙身体。
那过去地球所见的所有美女明星,和她一比,如同萤火虫和太阳之比,这美丽根本无法比较。
仔细观看,可以感觉到她的美,是一种出尘的美,如月华遮体,似仙葩吐蕊,整个人朦朦胧胧,看不真切,但却给人以无暇无缺的感觉。
婀娜玉体,修长多姿,被月光笼罩,像是立身广寒宫中,圣洁而又遥远,让人感觉永远无法接近。
她的美让人窒息,更加的风采绝尘,如一轮神月悬空,流光溢彩,让周围的人自惭形秽,她的每寸肌肤都仿佛不属于凡尘,晶莹点点,带着仙女的气息。
她呆呆的看着洛离,说道:
“终于看到你了,师父,师父……”
“无心,等了十万年,十万年啊,十万年!本来以为我们再也不会相会,甚至想要放弃,
所以我使出入梦**,遍查天地间三千大世界,十二万九千六百小世界,没想到师父你真的已经转世重生,可恨啊,造化弄人,都怨无心!
师父,无心这次使用入梦**,需要沉睡百年,我们的相见,又要晚上百年,真是恨啊!
师父,因为有时空阻碍,我不知道你具体身在何处,不过按照感应,应该是人族小千世界之中,不知道在那偏僻的小世界中,灵气稀薄之地,师父你怎么的生活度日,都是弟子的错!
看来师父您的夙根未开,我拼一拼,万界传法,将我们昆仑十二金仙之法,传递给你!你可以选择之一,进行修炼。
有此金仙十二大道之法,百年内你一定要进入昆仑派,到九巅之峰,来找我,我们一定要永远在一起!
师父,我万界传法,这百年将会悬入死睡之中,剑斧加身也不会醒来,所以我就不能保护师父你的安全了,一切就都要靠你自己了,你一定要早点来见我啊!
只要你登上昆仑峰,就可以来到九重天之巅,这里那怕再强的神魔,神功盖世,也无法进入一步,对你却是永远开发,轻松自在,到此你就可以看到我,
师父,师父,这一世,该换我做你的师父,我要带你走上永恒之路,永生不灭!
第二本《仙剑神曲》作者:牛语者简介:
丁原:翠霞派淡言真人门下弟子,幼年的颠沛成就他孤傲的性格,尽管外表冷漠,内心深处却埋藏着不曾熄灭的火焰。在经历种种少年磨砺,生离死别後,终於发现原来正魔之异永远都只在一念之间。
所幸……
入坑指南:
只见桑土公光秃秃的头顶金光一闪,冒出一团青烟在空中迅速凝成一头一丈多长的穿山甲!
那穿山甲的双眼闪着金光,一条红色的长舌吞吐不停,上面的黏液甚是恶心的滴落到地上,顿时将地面腐蚀出一个个小坑,直冒刺鼻的轻烟。
桑土公却如入定一般,双目圆睁一动也不动,在丁原看去宛如是一尊泥塑的雕像。
那穿山甲的一对前爪象人一样握住空中飞舞的三棱梭,只是随意的一挥,一道金光波纹似的朝四外放射,九名扑来的妖艳女鬼冤魂就仿佛遇到了阎王忙不迭朝后飞退。
其中一女退的稍稍慢些,被那道金光扫中双腿,只听她一声凄厉的鬼嚎在金光里瞬间幻灭。
耿无行恶狠狠盯着半空里的穿山甲,嘿声道:“元神出窍!”
原来那硕大的穿山甲便是桑土公的本命元神,他在五百年前本是百万大山里的一只普通穿山甲,因为误服仙草这才通了灵性。经过三百多年的修炼最后终于炼成人形,以“桑土公”为号。
这土遁之术可以说是他得道前的谋生手段,修炼成妖后亦以此闻名天陆。大凡修炼之人,无论是正魔两道者皆有本命元神在身,那亦是修炼者的精髓与命门所在。若修行到家,如桑土公这般的魔道高手平日里也可以本命元神神游天外,却绝少在遇敌时显现。
本命元神的威力固然强大,然而一旦出窍一则肉身失去凭依,极易被仇家乘机毁去。二则元神出窍最耗内家真气,莫说时间一长内力不济又来不及收回肉身有魂飞魄散之虞,即便能够顺利回到宿体内也大大折损元气,要想恢复少则数十年多则上百年。
故此,无论情况如何险恶,正魔两道的高手也绝少以本命元神出窍退敌,否则即便成功自己也要成为半个废人,后面的几十年日子怕绝不好过。
但偏遇上桑土公这样实心眼的人,一旦发起狠来什么也不顾,竟然招呼也不打就祭出了元神。
即使是耿无行这般的人物见状也不由不心惊,就算他有心暂退只怕桑土公也不肯放过。无奈之下惟有拼死周旋。他的心中却也在暗暗叫苦,原本只想叫对方吃点苦头知难而退,谁晓得桑土公说拼命还真的拼上了老命。
他打起十二分精神,咬牙催动苦修一个甲子的魔门真气,九幽白玉扇在手中舞的象风轮一样,源源不断将功力注入那八名鬼姬身上。
但见半空中的八名女鬼冤魂眼睛里的黑光大盛,身影也越涨越大,到最后竟有两个大汉那般高大,在耿无行的咒语驱动
第三本《剑来》作者:烽火戏诸侯简介:
小偷出身、纯朴善良的阿呆,在一次行窃之时被强大的炼金术士哥里斯因为某种目的带走了。阿呆的命运从此改变,命运推动着他救了大陆第一*手,*手之王为了报仇,强行将阿呆带到偏僻的小镇,并把自己的一身所学倾囊而授,跟*手相处的阿呆会变成一个恶魔吗? 血日当空,必出妖孽,血雨撒世,劫难将成,千年劫难即将降临大陆,谁是拯救大陆的救世主? 善良与邪恶的结合,光明与黑暗的统一,以凤凰之血为引,穿越了重重阻隔,以神龙之血为结,爱之永生。
入坑指南:
夜幕深沉,督造官衙署,宋长镜一人独自返回,少年宋集薪已经去往狗窝一般的泥瓶巷,对此男人没有强求,身为统兵多年的沙场大将,在尸山血海里,尚且能够鼾声大作,所以那个被放养的侄子,这些年日子过得没那么符合天潢贵胄的身份,宋长镜没觉得这就亏欠了那孩子。能活着返回大骊京城,就不错了。
衙署的年迈管事,一直等候在门口,手里提着灯笼。
宋长镜率先跨过只开了一扇侧门的门槛,大步向前,说道:“不用带路。”
年迈管事默然点头,放缓脚步,然后悄然离去。
福禄街上的这栋衙署,建造得并不豪奢,占地远远不如卢李两姓的宅子,前任那位货真价实的窑务督造官,生活得清苦紧巴,小镇大户们也没觉得如何不妥。
但是宋长镜不一样,当今大骊皇帝的同母弟弟,还立下过开疆拓土不世之功,更是东宝瓶洲名列前茅的武道宗师。
他的到来,就像过江龙闯入了一座小湖,地头蛇们哪怕谈不上如何畏惧,面对宋长镜这种人,谁都会拿出该有的恭谨姿态。
宋长镜经过一座小院子的时候,看到有人还在房内挑灯夜读,坐姿端正,独处之时,仍是一丝不苟。
不愧是一位正人君子。
宋长镜大袖飘摇,快步走过,嘴角泛起讥讽笑意。
昔年有少年求学于观湖书院,书法通神,名动朝野,被南魏国主召入皇宫,于侧殿撰写诏书,正值隆冬大雪,笔冻不能书,帝敕令宫嫔十余人侍于左右身侧,为其呵笔。
此事迅速风靡东宝瓶洲,传为一桩美谈。
只是无人深思,皇城宫禁何等森严,这种事情,皇帝不说,宦官不说,嫔妃不说,老百姓是如何知道的?
走在幽深小径上,宋长镜蓦然爽朗大笑。
身穿一身素洁衣衫的宋集薪回到泥瓶巷,院门未锁,推开屋门后,看到婢女稚圭坐在正堂一张椅子上,半眯着眼,歪着脑袋打瞌睡,当脑袋倾斜到了一个幅度后,就立即坐正,然后继续歪斜。
看来少女是真的很累了。宋集薪弯下腰,轻轻晃了晃她的肩膀,柔声道:“稚圭稚圭,醒醒,赶紧回自己屋子睡觉去,小心冻着。”
睡眼惺忪的少女揉着眼睛,迷糊道:“公子,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啊。”
宋集薪笑道:“去了趟廊桥那边,路程有点远,所以晚了些。”
稚圭看到宋集薪的这身陌生礼服,惊讶道:“咦?公子怎么换了一身衣服?”
宋集薪不愿在这个话题上多聊,“不提这个。那本地方县志借给你后,读书识字怎么样了,要不要我教你?”
少女摇头道:“不用。”
宋集薪回到自己屋子,漆黑一片,脱掉外袍,踢掉靴子,摸到床上,少年呢喃道:“王朱,王朱,原来如此。”
稚圭回到自己屋子,熄灯睡觉,整个人缩在被窝里,发出一阵阵轻微的动静像是在偷吃东西,嘴里嚼着些什么。
最后她竟然还打了一个饱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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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羡阳在铸剑铺子这边,虽然还没有正式成为阮师傅的徒弟,但是谁都看得出来,阮师傅对这个高大少年很器重,否则也不会手把手亲自教他如何锻打剑条,那一排铸剑室,如今并不是谁都可以进入的。
正午歇息的时候,有一个烧瓷窑工出身的年轻人跑到刘羡阳跟前,说有人找他,挤眉弄眼,十分玩味,说是一个比福禄街那些夫人还好看的美妇人,来找刘羡阳。
刘羡阳嬉皮笑脸跟着他走去,心情其实一下子沉重起来。
果不其然,在一座水井旁边,站着一位身材修长的妇人,四周许多挖井搬土的青壮汉子,干活特别起劲。
如小夫子宋集薪所鄙夷的那样,刘羡阳确实就是个土鳖,但是女子好看与否,跟读没读过书,识不识字,实在是没有任何关系。也许高大少年不知道,笼统含糊的好看一说,其中其实有一种叫妩媚,尤其是端庄且内媚,尤为动人心魄。
媚这个字,若是解字,本就是画眉之女的意思。
眼前这位不知姓名、根脚的夫人,眉毛细巧如娥虫之须,额头像蝉,广而方正,光洁丰满。
今天她只身一人来此,没有兴师问罪的架势,也不像是要仗势凌人,刘羡阳稍稍松了口气。
只不过这位雍容华贵的夫人,脸蛋再好看,刘羡阳不否认,如果是以往,说不定在街边遇上,还会吹几声口哨, 可是这不意味着刘羡阳就会动心,高大少年心仪的女子,以前是那个泥瓶巷的婢女,如今是,以后也是。
刘羡阳带着美丽妇人走向小溪,语气坚定道:“夫人,你如果是想要说服我,卖给你们那件传家宝,我劝夫人不要开这个口了。”
妇人嫣然笑道:“先别急着拒绝,容我跟你说清楚利害关系,你再来做决定。”
高大少年脸色不变,故作轻松,其实一颗心瞬间沉入谷底。
在远处,少女蹲坐在一间铸剑室门槛上,端着一碗饭,白米饭堆积出山尖尖的模样,高耸出大白碗的边沿,她正在狼吞虎咽,吃掉“山头“后,如愿以偿看到被她隐藏其中的红烧肉,整个人洋溢着幸福的光彩,偷偷背转身,背对着坐在门槛另一端细嚼慢咽的男人,问道:“爹,不管一管那外乡婆姨?”
男人瓮声瓮气道:“不管。”
青衣少女忧心道:“他可是你以后在这里的开山大弟子,就不怕走岔路?”
男人淡然道:“那就是那小子没福气。”
少女疑惑道:“爹,不会感到可惜啊?”
比如她,看到铺子里那些好吃又精致的糕点,兜里没钱也就罢了,有钱,买了,结果不小心掉地上,真是活该被天打五雷轰。
男人答非所问,“红烧肉好吃不?”
少女下意识开心点头,“好吃好吃!”
少女猛然绷紧身体,爹下过“旨意”,她每天只能吃一份荤菜,所以她假装像是只盛了一碗白米饭,将红烧肉藏在其中。为的就是晚上能够光明正大吃上一份荤菜。
少女尴尬转头,高高抬起白碗,理直气壮道:“只有一块呦,我又没有坏规矩!”
男人呵呵一笑,问道:“那么藏在碗底的那块红烧肉,吃不着,会不会感到可惜啊?”
少女微微张大嘴巴,整个人跟被雷劈了似的,心如死灰。
男人还往自家闺女伤口上撒盐,“你要是不多嘴问刘羡阳的事情,爹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少女闷不吭声,小口小口吃着红烧肉,一看就知道以后肯定勤俭持家。
男人吃完饭,望向小溪那边的妇人和少年,说道:“这小子只要一天不登中五境,爹就不会管他的死活。哪怕进入中五境,爹会管一两次,但也绝不会多管,事不过三吧。福祸无门,惟人自召。”
少女赌气道:“为啥不管?!”
男人没好气道:“文人收学生,武人收徒弟,都不是江湖帮派招徕小喽啰,不是想着以后跟人起了争执,仗着人多势众来跟人吵架或是打架。归根结底,在我眼中,师生也好,师徒也罢,就是同道中人。何况如今刘羡阳还不是我的徒弟。”
少女没说话。
男人感叹道:“傻闺女,只说这偏居一隅的大骊王朝,知道有多少人吗?两千多万户!这么多天下人,这么多烦心事,你管得过来吗?爹会在接下来的六十年里,从齐静春手里接管小镇,你也别成天乱逛,安心在剑炉这边铸剑练剑,要不然惹了麻烦,爹是管还是不管?”
不等男人把话说完,少女就冒出一句话,“不用你管。”
她这句话,把男人憋得差点内伤,威力之大,不比某位剑仙的压箱底手笔更弱。
男人真想使劲敲着这个傻闺女的榆木脑袋,你的事情,爹能不管?
男人有些哀愁啊。
少女一脸“震惊”道:“咦,碗底怎么多出一块红烧肉来,唉,我今天的份额用完啦,还是给你吃吧?爹?”
男人不用转头看,都能感受到傻丫头的蹩脚演技,无奈道:“算了,你吃吧,爹就当你今天只吃了一块红烧肉。记得下午打铁,别再偷懒了。”
这次少女的感激,丝毫不作伪,“爹,你真好!”
男人气笑道:“是红烧肉好吧。”
少女低下头,扒了一口米饭,轻声道:“爹也好。”
男人绷着脸,好不容易才忍住笑意,想了想,觉得还是生个闺女好啊。
耳边突然响起一个嗓音,“爹,晚上还能再吃一块不?两块和三块,差不太多,对不对?爹你不说话,我就当答应了哦?”
少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掉了。
最后那句话,则是少女已经跑出去老远,她才说的。
男人揉了揉脸颊,自言自语道:“我家秀秀以食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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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平安穿街走巷送完信后,买了一份早点,送去给泥瓶巷的宁姑娘,然后开始熟门熟路地煎药。
宁姚今天穿了一件崭新的墨绿色长袍,干净利落,她本就长得英气勃发,这一身衣饰,加上腰佩长刀,比起福禄街桃叶巷那边的富家子弟,更有贵气。
宁姚犹豫了一下,“就目前而言,你如果真想研习那本撼山谱,在学拳势之前,你要先做三件事,站桩,走桩和睡桩,最后一件事,比较讲究窍穴积淀和气息流转,很难用言语描述,先不说它便是。反正前两件事情,无需太考虑天赋根骨,你老老实实按照拳谱上绘画出来的姿势,长久以往坚持下去,终归是有用的,哪怕无法让你在武道上登堂入室,但是强健体魄和延年益寿,不是没有可能。”
陈平安说出自己的一个想法,“在溪水里练习走桩,是不是也行?”
宁姚点头道:“当然。及膝练起,再及腰,最后及脖。”
陈平安顺着她的话问道:“最后不是整个人在水里吗?”
宁姚冷笑道:“怎么,你是想在水底练习闭气,然后练出一只千年王八万年龟啊?”
陈平安悻悻然不说话。
宁姚想了想,“来,我给你演示一下走桩。看仔细了!”
宁姚让陈平安把桌子挪开,然后向前走出六步,步伐为三小三大,最后一步当她一脚重重踏下,整栋屋子的泥地,仿佛都发出了一阵沉闷震动。
少女一气呵成。
看似轻描淡写,其实行云流水,给草鞋少年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如一条瀑布直泻而下,天经地义,而且蕴含着巨大的力道。又如树叶在溪水里打了一个旋转,圆转如意,轻柔至极。
所有都是对的,但是陈平安只是知其然,不知所以然。
看到少年一脸茫然的神色,宁姚又撤回原位,再次演示一遍。
宁姚站定,转头问道:“看明白了吗?来试试看?”
陈平安深呼吸一口气,尝试了一遍。
摇摇晃晃,像个醉醺醺的酒鬼。
陈平安站在原地,挠挠头,显然他自己也觉得有点不像话。
宁姚黑着脸,沉声道:“再来!”
三遍之后,陈平安已经略有好转,但是宁姚已经脸色阴沉得像要下一场暴雨。
她无法想象,世上怎么会有陈平安这样的笨蛋,练武如此没有悟性,天资如此糟糕!
没办法。
宁姚是一个自幼就站在剑道极高处的人,出身,根骨,天赋,眼光,皆是如此。
所以少女根本无法理解,在距离她有十万八千里之遥的山脚,那些人是如何一步一步登山的,更不会懂得那些人为何要走得踉踉跄跄。
最后少女实在没辙,生怕自己一个忍不住,就要拔刀砍人,于是她灵机一动,拍了拍草鞋少年的肩膀,勉强安慰道:“陈平安,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习武也是一样的道理,练拳几万下,出不来味道,那就几十万,一百万!你去捡你的石头吧,笨鸟先飞,别灰心丧气,慢慢来,在小溪里一遍遍练习这个走桩。”
陈平安一想,真是这个道理。
以前听宋集薪说过一句话,跟宁姑娘的“读书百遍”差不多意思,叫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不过少年觉得更有道理的,还是宁姑娘所说的几万几十万不够,那就练一百万次嘛。
陈平安笑着跑出泥瓶巷,一路上默念三小三大,按照记忆去模仿宁姚的走姿。
草鞋少年在心中,告诉自己的“真相”,是练习一百万次之后,兴许就能练拳小成了。
所以这部《撼山谱》的练拳起步,就是一百万次,在那之后,他陈平安才有资格再来谈其他。
宁姚独自坐在门槛上,自言自语道:“为何感觉自己好像挖了一个天大的坑?那家伙会不会爬不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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