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英红家中本有兄弟姐妹八人,为了活命,家人不得已将4个姐姐哥哥卖到戏班学京戏谋生,排行第五的惠英红成了“长女”。
成为长女的惠英红不得已担起养家的重任,3岁时就要随母亲一起行乞。
说来也巧,惠英红的好姐妹梅艳芳,4岁时就要做歌女养家。想来两人能做朋友就是因为彼此有着相似的经历,产生了惺惺相惜之感。
不过,惠英红的经历比梅艳芳还要更为坎坷一些,继随妈妈乞讨后,4岁的惠英红开始到湾仔骆克道一带的红灯区向外国士兵兜售口香糖、香烟养家。
但士兵可不是那么温和的,对于近乎乞求着叫卖的惠英红来说,挨打是常事。
况且士兵生死就在朝夕之间,惠英红在这么小的年龄里间就见惯了生离死别,也因此养成了强硬不服输的性情,”骨子里就是个男人“。
那时候,她最渴望的就是钱,在某一天,经过街角戏院的惠英红,被豪华的电影海报给吸引住了,她觉得演戏能让她挣钱,过上好日子。
所以12岁的惠英红开始到夜总会跳舞挣钱,当演员拍戏的念头在她的心里越扎越深。
机会终于被她等到了,在舞厅跳了两年舞的惠英红在一个试镜会上被导演张彻看中,成为邵氏电影公司基本演员,每个月能拿到五百元的月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