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是一个十分流行的网络术语,通常是指免费观看别人文章、视频,或者在观看直播中,不打赏、不送礼物、甚至连弹幕也不发等行为。
白嫖也是嫖,会被公安抓
本文所说的“白嫖”不是这个意思,而是这个词的原本含义,在这里从法律角度讨论几个比较有意思的问题。
一、男女事先约定好价格,但男的事后不给钱,构成强奸罪吗?强奸罪,是指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与之发生关系的行为,保护的是妇女的性自主权。与“失足女”事先约定好价格,事后反悔不愿意给钱的,事情“失足女”是自愿与“客人”发生关系的,不违反其意志,因此不构成强奸罪。
如果不构成强奸,那构成诈骗罪吗?诈骗罪常见模式是犯罪分子实施欺诈行为—受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受害人因错误认识而处分财物,我国法律并不保护“嫖资”,“白嫖”时“客人”没有付钱,“失足女”并没有财物可处分,因此不构成诈骗罪。
如果不构成诈骗,构成盗窃罪吗?刑法上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部分人认为“吃霸王餐”的可以构成盗窃罪,但“白嫖”因为“嫖资”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不构成盗窃罪。
确切的说,事先约定给钱事后赖账不给的“白嫖”行为不构成任何犯罪!既然不构成犯罪,那“白嫖”还算嫖娼吗?之前的文章也聊过这个问题,卖淫嫖娼行为是指不特定主体之间以财物为媒介发生关系的行为,只要具有获取财物目的即可,最终是否实际获得不影响行为的认定,也就是说“白嫖”还是可以被认定为嫖娼行为。
认定为嫖娼后该怎么处理?卖淫嫖娼是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失足女”和“客人”最高可处15日拘留和5000元罚款,此外“嫖资”作为违法所得还会被追缴,被拘留的警方会24小时内通知家人。
二、事前已付钱,事后索回的情形,构成犯罪吗?这个就要区分不同情况具体分析了。
虽然“嫖资”不受法律保护,但当实际给付了“嫖资”后,这部分金钱就变了味,带上了违法的气息,属于“失足女”的“违法所得”,应该被国家依法追缴,从付钱那一刻起,这个钱既不属于“客人”,也不属于“失足女”,她只是“国家的保管员”。
- 1.如果“客人”以举报“失足女”相威胁,不把钱还回来就报警,失足女因为陷入恐惧心理而把钱退回来,这时候不考虑数额的话,“客人”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此罪的行为模式是犯罪分子实施胁迫行为—对方陷入恐惧心理—对方因恐惧心理而处分财物,主观目的是非法占有。
- 2.如果“客人”给钱后欺骗“失足女”说,我刚刚给你的是假钱,你把它们还给我,我现在去取点真钱给你,然后逃之夭夭的,不考虑数额的话,“客人”可以构成盗窃罪,也有观点认为构成诈骗罪。
- 3.如果“客人”给钱后,越想越觉得亏,凭什么要付钱,威胁女的说不给钱我就*了你,女的把钱还回来,这时候则构成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都有胁迫行为,但抢劫罪的胁迫程度更严重、更紧迫。如果男的直接把钱抢回来那更毋庸置疑的成立抢劫罪。
- 4.如果“客人”给钱后,觉得一次就花了1000大洋有点亏,非要和“失足女”再次发生关系,“失足女”不同意,“客人”心想已经给过钱了,强行又发生关系的,这种情况下可以构成强奸罪。
和大家交流了这么多,主要是学术上的探讨和法律的普及,并不是鼓励大家去找“失足女”!“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广大男性朋友一定要自律自省自重、家庭事业为先,不要因一时“冲动”而误人误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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