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梅荷
一、阿Q是如此的不争气,却又固执地守着自己的自尊
鲁迅作品中的黑色幽默已是人所众知,他的语言中所包含的辛辣和嘲讽在《阿Q正传》中也算是让我们领教了。且不说这部作品所带给他的荣誉和非议之多,单单是他的文学语言,也够我们研究一阵子了。
《阿Q正传》里的序可谓咬文嚼字,费尽心思,用一个篇章专程来解释一个人的名字和一篇文章的名字,纵观国内的文学作品,也算是少见。最经典的当属这句:“你怎么会姓赵!——你那里配姓赵?”,以此揭开下文。
第二章的优胜记略里,阿Q的趣事一波接一波,作者像是要把社会上的无业游民酒鬼赌徒落魄书生的形象都集中到他身上一样。阿Q是如此的不争气,他又固执地守着自己的自尊,不过就是自欺欺人、自取其辱罢了。如果说这只是一种社会背景下的个别现象,那么到了第三章,寓意就大了,也阔了。就如阿Q常说的那一句:“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
骗人的话说一百遍,也便有人信了。同样是猪羊,皇帝家的猪羊能被人敬起来,穷人家的猪羊只能任人宰割。阿Q因挨了赵太爷的嘴巴后,反而被人高看了许多,怪不得阿Q此后得意了许多年,这就由个人现象引申到了社会现象上去了。在现今的弱势群体中间,有一句话很流行:“咱躲不起,还敬不起嘛!”鲁迅把这类人的思想总结得很到位:“大家也害怕有些真,总不如尊敬一些稳当。”延伸一下,如皇帝敬神,百姓烧香,不过是寻求一丝心理上的安慰罢了。
鲁迅作品中的尖酸刻薄之句,向来解痛,也解气,常如刮骨疗伤般令人拍案叫绝。借阿Q之身,他深恶而痛绝的是假洋鬼子,里通外国的人,捎带着连他的老婆也不放过:“辫子而至于假,就没有了做人的资格;连他的老婆不跳第四回井,也不是好女人。”不是好女人的不仅有假洋鬼子的老婆,在他眼里,那些假惺惺伪装的小尼姑也不是好东西,像寺庙这样的清净之地他也敢辱骂:“秃儿!快回去,和尚等着你……”难怪小尼姑骂他:“这断子绝孙的阿Q!”不知道某些戏弄尼姑的和尚听了如何作想?
二、这该死的阿Q
因摸了小尼姑的脸,阿Q得了妄想症。因这妄想症,鲁迅引申出了“中国精神文明”。鲁迅毕竟是留过洋,又精通中国古文化的大文豪,因而对于民国时期的中国现象,他有了如此的对比和解释:
“有人说,有些胜利者,愿意敌手如虎,如鹰,他才感到胜利的欢喜。假使如羊,如小鸡,他便反觉得胜利的无聊。”
阿Q对女佣吴妈的调戏,以及调戏未遂后的故事,恰恰是反映了封建社会下民众的不觉醒,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女人却只能孤守空房,男人可以做圣贤,女人只能做圣女。一句“断子绝孙的阿Q”,让阿Q终于醒悟过来,也只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在作崇。虽然他知道女人是害人的人,作为孤寡男人,也不免想入非非。当吴妈被阿Q侮辱后要去寻短见,她也不过是表演给人看看,以此证明自己的清白,也或是给赵太爷看的,未尝不是一种假正经。反而是阿Q,受了唾骂挨了打,并不觉得羞愧难当,当赵太爷用官话“忘八蛋”骂他时,他反而有些受宠若惊。
阿Q,已然成为一个自我精神疗伤的缩影。
文章写到此,忽然有了奇妙之处,与阿Q同一个命运的小D出现了。小D,按照注释的意思,这小D,有点像阿Q的缩小版,也就是半圆的意思,大起来,和阿Q一样。何谓“半圆”?鲁迅自有他的说明,且看下面这段精彩绝妙的描写。
“畜生!”阿Q说。
“我是虫子。”小D说。
阿Q进三步,小D便退三步,都站着。小D进三步,阿Q便退三步,又都站着。
“记着吧,妈妈的……”阿Q说。
“妈妈的,记着吧……”小D说。
显然,鲁迅特意安排了这两个人的见面,是有寓意的。
小D的出现,让阿Q失业,继而沦为小偷,说出赖皮鬼式的经典语句:“这是你的?你能叫得他答应你么?”,而且,他的偷,是有自尊需求的,他不偷熟人的店,不偷他最想要的馒头,偏偏去偷小尼姑的老萝卜,他是不是有点“软柿子好捏”的自我欺骗呢?
有了第一次的偷盗成功,阿Q越发胆大起来,竟想着进城寻去。进城得了货的阿Q神气十足、人模人样地活了一回,直到被人探得底细“敬而远之”后,他忽升上去的身价一落千丈,料他不过是一个不敢再偷的偷儿,“斯亦不足畏也矣”,不怕他,也不敬他,他依旧是那个落魄的被人嘲弄的无用之人罢了!阿Q的命运至此到了低谷,接下来的革命又把他推向高潮。他过山车般的命运如当时的国家命运一样,被人操纵,又被人抛落。热闹哄哄的背后依旧是落寞、孤寂和清冷。这其中,人性跟着时代的起伏变化后,又回到本性。
三、人心向善,却惧恶
国乱时期,无论是为民革命还是为国革命,底层的老百姓最关心的只有自己的生命。此时的阿Q,他想象中的革命,就是革自己对手的命,发自己的福,至于其他,他不关心,也不去关心。为了保命,投降谁都行。这何尝不是当时的民众心态呢?国家都混乱不堪了,何况芸芸众生?
然而,阿Q又不同于众,他畏惧革命党,又想投靠革命党,无非就是想在末庄有一个立身之地。可惜,这个小小的要求也成为奢望,成为妄想,他再次坠入自己编造的幻想之中,即使盘起辫子,他也不是一个革命党人,也成为不了一个革命党人,反而成为价下囚,白白丢掉自己的小命,却依旧是不自知,不省悟。
“狼已近身,已经咀嚼到他的皮肉,连皮肉以外的东西也要咀嚼,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鲁迅的文笔之尖锐,在这里可见一斑。
“救命,……”
然而阿Q没有说,
他早就两眼发黑,耳朵里嗡的一声觉得全身仿佛微尘似的迸散了。
阿Q,最终沦为末庄的一个笑话。末庄,终究成为遗老们的救命稻草,挣扎着,命不久矣!革命党人,也不过是末庄人心中的一个过客。留在末庄的,只有阿Q精神,活着,苟延残喘,延续了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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