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返老还童主要讲什么,美国电影《返老还童》结局

首页 > 娱乐 > 作者:YD1662024-06-20 20:51:13

《返老还童》:布拉德·皮特最感人的电影,逆天倒活精彩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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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因为那部电影,很多人可能都不知道这个小说。

可那部电影实在是太有名了。虽然它当年在奥斯卡评选时输给了《贫民窟的百万富翁》,事实证明也确实比《贫》逊色了一些,但由于它的导演是大卫·芬奇,主演又是好莱坞万人迷布莱德·皮特,所以片子还是在世界范围内迅速流传开了。

人们喜欢那个故事:一个人出生下来就是七八十岁的老人,越长越年轻,他完全是倒着活回去的,他经历了成长、恋爱、结婚、冒险、传奇,最后在爱人的怀抱中去世……

还有原著小说?自然要找来看看。

什么?它的作者写了《了不起的盖茨比》,那太棒了,肯定原著不会差。

什么?它只是一部短篇小说?半个小时就能看完?

好吧……没关系……可以接受……

啊……它和我想象的有点儿不一样啊……

……哎,可它为什么不能长一点儿呢?

这想必是书友们的第一感受。

的确,对比同样有原著小说改编,同样也讲述了一个人传奇一生的小说来看,《返老还童》的原著《本杰明·巴顿奇事》不如《阿甘正传》和《大鱼》原著。不仅仅因为那两部原著小说的篇幅长度,还因为,那两部小说无论从结构还是故事精髓都组成了两部电影成功的必然要素,换句话来说就是,原著和电影基本出入不大,无非是一个故事的两种艺术展现,甚至包括本片在那届奥斯卡败给的电影《贫民窟的百万富翁》原著也同样,品级虽低于那电影,但内容基本一致,电影是对小说的完美升华。

实事求是的说,如果你因为喜欢电影《返老还童》而去期待读到一个同样让你抚慰心灵,体悟人生的原著小说,那么肯定会有落差。

电影返老还童主要讲什么,美国电影《返老还童》结局(1)

《本杰明·巴顿奇事》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也就是我们常常简称的菲茨杰拉德。提起这个名字很多人可能觉得陌生,但提起他的著作《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没人不知道了。《本杰明·巴顿奇事》是菲茨杰拉德在一战结束后写作完成的一个短篇小说。那个时候,因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美国人陷入了一种享乐主义精神,人们追求奢靡的生活,追求醉生梦死,但菲茨杰拉德看到了这些浮华表面后人们真正的空虚和落寞,于是创作了一大批中短篇小说。

大概160多篇,《本杰明·巴顿奇事》就是其中之一。当然,这不是最有名的,也不是他最出色的短篇小说。实际情况是他创作的很多中短篇小说质量参差不齐,与他的长篇小说质量差距不小,一种说法是由于他迫于生计要满足自己和妻子纸醉金迷的生活,所以不得不赶稿,降低了作品质量。

我对菲茨杰拉德本人生平和他的作品并不像海明威或马尔克斯那样熟悉,所以不敢妄加评论,单就创作本身而言,第一次看《本杰明·巴顿奇事》这个小说时就觉得这明明可以写成一部很好的长篇小说,但却只写成了短篇小说,有一点儿可惜。

电影返老还童主要讲什么,美国电影《返老还童》结局(2)

《本杰明·巴顿奇事》的小说和电影有很大不同,讲述了这样一个有点儿流水账似的故事:五金商人罗杰·巴顿的家里生了一个老儿子,这儿子一出生就有七十岁老人的外貌和身体,把医院的大夫和护士吓的不轻。父亲罗杰倒是没把这老儿子遗弃,而是给他买了小丑的衣服把他领回家,染黑了他的头发把他当一个“老婴儿”那样抚养。这老婴儿小的时候和自己爷爷有共同语言,长大一点儿又去上学,考大学,20岁进入社交圈,和父亲看上去像兄弟,他以五十多岁的外貌娶了一个和他实际年龄相仿的年轻姑娘,又生了孩子,但他因为越长越年轻对妻子失去了兴趣而去入伍参军,退伍回来后他就把生意交给了成年的儿子,自己开始像个年轻人一样享乐并重新进入大学被看做是神童,等他孙子出生时他终于活回到了10岁,他和孙子一起上幼儿园,最后渐渐变小,直到成为婴儿,在保姆的哄睡中渐渐离世。

与其说电影《返老还童》是对于这个短篇小说的改编,不如说是对它在保持“从老人活回到婴儿”设定不变的前提下,从人物到故事情节到主题都做了大量的补充。

为了更清晰阐述这一点,我把电影和小说的不同点写一下:

1、小说中父亲罗杰没有遗弃孩子,而是半耻辱地带着老儿子生活。

电影《返老还童》刚一开场,我们就看到父亲罗杰穿过庆祝一战结束的狂欢人群来到家中,看到难产去世的妻子和刚刚出生的“怪物儿子”。他想都没想就抱着儿子冲下楼去,在港口徘徊被警察追逐后,把儿子偷偷放在了一家养老院门口。电影中的父亲罗杰有点儿冷血。但小说的作者菲茨杰拉德则更为幽默和嬉皮,他写的父亲罗杰在看到老儿子挤在摇篮里吓了一跳,但还是听儿子的话给他去买衣服和手杖,这个开头是相当喜剧的。

……顺着护士所指的方向,巴顿先生看见一个约莫七十来岁的老头,裹着一条宽大的毛毯,挤在小婴儿床里。他那稀疏的头发差不多全白,下巴上还带着一撮滑稽的小胡子,随着窗子吹进来的风前摇后摆。他抬起呆滞的眼睛,不解地望着巴顿先生。

“我疯了么?”巴顿先生恼羞成怒了,“你们医院开的该死玩笑?”

“这不像是我们开的玩笑,”护士反驳到,“而且我也不知道您是不是真的疯了—可他就是你儿子。”

巴顿先生额上满是冷汗。他闭上眼,又瞪开—没错,眼前这人有七十公分—七十公分的婴儿!脚挤出婴儿床的婴儿!

老头端详了他二人一会儿,突然以沙哑的嗓音发话:“你就是我父亲吧?”

电影返老还童主要讲什么,美国电影《返老还童》结局(3)

2、小说中的本杰明和正常孩子一样上学、毕业,只不过染了头发。

小说里,本杰明受到的教育和普通孩子一样,直到20岁成年。他作的唯一掩饰性行为就是持续染发好蒙混过关。小说仅用了很少的字就把这段儿经历概括完全,这其中可能引发的比如同学对本杰明的看法,本杰明的心理落差,自卑等等全部忽略没写。唯一重点渲染的是本杰明在18岁去耶鲁大学注册时因为没有染发被人当成了骗子,他在回火车站的路上遭到了学生和教授队伍的嘲讽,“应该到养老院去!”“去考哈佛吧,”本杰明朝人群怒吼。

可电影中在本杰明从小到成年,也就是他从老婴儿大概活回去到五十岁的时候用了全片过半的比重。恰恰是这一段儿,正是这个故事改编成功的原因。首先,他成长的地方被安排在了养老院,养老院的黑女人收养了“得了早衰症的本杰明”。这样从小睁眼就是老人的地方让他丝毫没有感到自卑反而觉得自己和别人一样。他本来坐轮椅上,摆脱轮椅开始走路竟然是因为黑妈妈带他去教堂,被牧师半催眠鼓舞下迈开了双脚,在后面更是安排了一个优雅老太太教给他弹钢琴,安排了一个小矮黑男人带他第一次走出养老院看到了外面世界。等他大概十四五岁的时候,像所有青春期的男孩一样,为了新奇和实现自我做了拖船的拖车工,又在船长的带领下第一次“认识了性”。这些都是非常细致又让人惊喜的情节。

3、小说中的本杰明没有初恋情人,他一开始爱上女人就娶了她。

这确实会让不少人失望了。电影中本杰明和黛西青梅竹马,“永远忘不了第一次见她时候的蓝眼睛,”这段爱情故事缠绕了男女主角两人的一生。但在小说原著中,本杰明没有篇幅在小时候看到青梅竹马,他第一次爱上女人是在20岁和他的父亲罗杰进入社交界参加舞会见到了希尔嘉。这个希尔嘉也显然没有电影中黛西的性格魅力,她只是一个平庸的女人。这在他们二人舞会上的对话就能看出来。

她继续往下说:“50岁,可是男人最浪漫的年纪,你刚好就处在这个阶段。在我看来,25岁的小伙子总是说些不找边际的话,30岁的人会被工作压的面目苍白,那些40岁的人,总爱点上一根雪茄,接着对人吹嘘自己的经历,60岁怎样呢?我想,太靠近70岁了……”

……“我总是对我父亲说,嫁给一个50岁的男人可比嫁给一个30岁的男人好多了,至少他会来照顾我而不是我去照顾他……”

电影中,本杰明的成长和黛西的成长是相互比照的,互为参照的。本杰明在大概六十多岁和黑妈妈告别去跑船,等经历漂泊,甚至和一个已婚妇女产生爱情回来时已经五十多岁,而黛西那时候正是二十出头的好年华。两人如我们期盼的,去高级餐厅约会吃饭,饭后,黛西还在一个圆形空地上引诱了本杰明,暗示出她正处在叛逆期。等本杰明继承了父亲的财产去找黛西时,黛西却和一帮狐朋狗友过着奢靡淫乱的生活。如果不是后面她经历了车祸让她人生有了重生,她不会和本杰明走在一起。

电影返老还童主要讲什么,美国电影《返老还童》结局(4)

4、小说中的本杰明一直没有脱离父亲家族,电影中的本杰明则游历了人生。

小说中,本杰明一直在父亲的抚养和引导下走正常青年人的轨迹,成年后接管父亲的五金公司,婚后入伍,退伍后回来让儿子接管公司。他没有一点儿和青年人不一样。但电影毕竟是在小说完成半个多世纪后创作拍摄的,它加入了更多现代人生的境遇。比如,本杰明“青春期”开始跑船,经历珍珠港战争直到接近中年,比如他在“Winter Palace”认识了那个拓宽他眼界并提高他品味的已婚女人。比如他在和黛西生了孩子后再次环游世界,还间接看到了初恋女人在成为老太太后真的游泳横穿了英吉利海峡……这种经历不是一个普通人都能拥有的。这比小说更符合大众对于传奇人生的期待。

电影返老还童主要讲什么,美国电影《返老还童》结局(5)

通过这个对比我们可以看出来电影和小说的差异性很大。但,这毕竟是两个不同的作品,仅从短篇小说来讲《本杰明·巴顿奇事》也有它的独特性。它通篇都洋溢着一种辛辣嘲讽的笔调,嘲讽世俗观念也嘲讽本杰明的世俗观念。他越来越年轻就开始厌恶自己正常衰老的妻子,还有他儿子让他喊自己叫叔叔,最后他长到婴儿阶段保姆教给他说“大象”他也跟着念“大象”,完全把自己丰富的一生忘光。这些都是作家菲茨杰拉德带着一种俯视主人公的态度写出来的。

在这里,他给与了真实的记录,却没有给与主人公同情和爱,而这恰恰是一部伟大作品最需要的因素之一。这小说的对话写的相当生动有趣,对比同时期的作家海明威、福克纳等作家,更能看出有老一辈作家马克·吐温的影响。而实际上,菲茨杰拉德说他也正是因为听了马克·吐温的一句话才写这小说的。

“人生一大憾事是其始也善,一日不如一日,至其终则坏无可坏。”

人生只有一次,像本杰明这样可以倒着活回去的人在现实生活中几乎没有。可如果所有人真的可以倒着活回去呢?如果是这样,我想我们可能会更加珍惜生命体验。因为倒着活回去,成长变成了一件费力才能得来而不是顺理成章的事。我们需要克服骨折、白内障、失聪等问题,好不容易活到中年,到了中年又感谢自己竟然不用担心老年问题而对生命更加珍惜,当我们获得足够的人生阅历之后才步入青年时期,抓住青春做想做的事,最后才在婴儿的熟睡中离世。

这些年来,尤其是过了三十岁,我也曾多次对于自己过去的生活反思,心想自己是否因为过于保守胆小而失去了很多年轻时应有的体验。看着别人去冒险,看着别人去各处旅行。虽然我也同意有人说的,如没有富足的内心看到的风景也仅仅是风景,但因为胆小保守,安于修炼心灵而避免冒险的我也有遗憾。我从没有坐过过山车,从没有去过西藏,从没想过去攀登喜马拉雅或一人游遍全国,也从没有因为暂时的寂寞而迷失或疯狂过。

这些如果在以前我会觉得是好的,是安全的,但现在人生已过三分之一,我为自己在青年时期缺少的冒险精神感到遗憾。这是真心的。

我也不想鼓励另一个极端,放纵自己去追求那种冒险和虚无朝圣的青春体验,我只是想说,如果你正值年轻,任何冒险请考虑清楚再做,别让未来买单。如果你和我一样已经过了青春,那么认真考虑下面的生活,不要为了追求名利而忽略了生命体验本身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

下期预告:

下期我准备写《龙纹身的女孩》。

你肯定听过它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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