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邪不压正》中的关巧红,是一位隐匿于缝纫作坊中的巾帼烈女。她为报父仇而嫁人,由于丈夫不支持复仇,她毅然离开丈夫,带着幼子走上复仇之路,放足、练枪法,帮助李天然实现复仇。她的原型就是民国侠女施剑翘,曾因刺*军阀孙传芳而轰动全国,成为当时的风云人物。民国时期在天津社会上颇有影响的报纸《新天津》(曾改名《新天津报》)对这个案件作了详细跟踪报道。笔者查阅了当年的几期相关报道,还原这起事件的真相。
血溅佛堂 军阀毙命
1935年11月14日的《新天津》在5、6两版有一篇题为《孙传芳拜佛被刺身亡》的长篇报道,报道了11月13日施剑翘报父仇刺*孙传芳的详细经过、法院检察官的验尸报告、施剑翘与僧人的供词,并对案件的前因后果作了深度挖掘解读,还配发了施剑翘、孙传芳和施剑翘之父施从滨的照片及孙传芳、居士林的背景材料。
孙传芳
报道称,孙传芳为山东泰安人,直系军阀首领,浙、闽、苏、皖、赣五省联军总司令,在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隐居于天津英租界20号路134号私邸,阪依佛门,担任居士林佛教会理事长,每日诵经礼佛,起法号“智圆”。1935年11月13日下午3时,孙传芳在南马路草厂庵居士林参佛,只身坐在讲堂西南面的椅子上,经卷放在佛案角上。这时有一个留学生发式的稍胖妇女,身穿月色袍罩,也坐在距离孙传芳仅有3米的矮凳子上诵经。她就是施剑翘。3时50分,施剑翘乘孙传芳聚精会神诵经,没有防备之际,从腰中快速掏出一支手枪,瞄准孙传芳的头颅连开两枪,紧接着又照背部开了一枪,孙传芳应声而到,顿时鲜血淋漓。枪声惊醒了其他诵经的教友,大家惊惶万分,纷纷叫喊,作鸟兽散。而施剑翘却镇定自若,高声喊道:“大家不要害怕,我是替父报仇!”于是她走出讲堂散发《告国人书》及按有指纹的传单。
施剑翘在刺*孙传芳后散发的按有自己指纹的传单
《告国人书》详述了报仇始末,洋洋数千言。传单正面为一首诗:“父仇未敢片时忘,更痛萱堂两鬓霜,纵怕重伤慈母意,时机不许再延长。不堪回首十年前,物自依然景自迁,常到林中非拜佛,剑翘求死不求仙。”背面为文字:“各位先生注意:一、今天施剑翘(原名谷兰)打死孙传芳是为先父施从滨报仇;二、详细情形请看我的告国人书;三、大仇已报,我即向法院自首;四、血溅佛堂惊骇各位,谨以至诚向居士林及各位先生表示歉意。报仇女施剑翘谨启。”
听到枪声后,在后院的主持及和尚们齐集讲堂。施剑翘从容地嘱咐和尚立即报警,然后她来到电话室与家人通了电话。当值班岗警王化南赶到时,施剑翘自称投案自首,随即被带至第一分局,施剑翘高兴地说“痛快已极”。
天津市公安局第一分局局长闫家琦闻讯后,立即电报市局,并立即率领闫、周两警员及警长薛培禄等赶到肇事地点,搜查嫌疑人犯。市公安局局长刘玉书接报后携同督察长孟广铭前往现场,并将居士林主持富明带局看押。立即电告地方法院请求验尸。下午5时许,法院检察处派检察官涂璋前往检验。孙传芳尸体头北脚南,盖一床棉被。外穿青道袍一件,蓝绸棉袍,灰春绸棉裤袄,蓝条绒衬裤褂,白布腰带,白洋袜,青缎鞋。检验结果为:“该尸受有枪伤三处,计一处由后脑海穿入,子弹卧于右眉角尚未透出,一处由右额下穿入至左太阴穴洞出,一处由后背穿入,经过五脏至胸前洞出,子弹当场相验时由小棉袄纽扣上发觉,并搜出纸烟夹一个,钞票数十元,委系受枪伤而死。”
施剑翘被收押在看守所的当天晚上,给在南京军委会交通研究所任总队长的长弟施忠杰写了一封电报,让其来津,以便料理家事。电文经公安局检查后发出,全文是:“父仇已报,姐已自首。速归。剑。”
立志报仇 历经坎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