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创业板退市摘帽条件如下:
(一)持续亏损;
(2)追溯调整造成的持续损失;
(3)因追溯调整导致净资产为负或净资产为负;
(四)审计报告为否定或者拒绝发表意见的;
(五)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错误或者虚假记载的;
(六)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未出现的。
1.未连续两年报告亏损(包括上年度报告追溯调整),从现有情况看,年度报告必须有盈利。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净资产为正。新规不再要求每股净资产必须超过1元。
3、最新年报分析表明企业公司进行主营业务正常运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因此我们不能只看每股收益相关数据。还要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
4、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受到不能表达建议或否定建议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和虚假陈述,不在中国证监会责令的整改期限内。
6、没有重大历史事件导致企业公司进行生产管理经营受严重影响的情况、主要通过银行账号未被冻结、没有被解散或*等交易所认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