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寒假安全“十不准”
1、未经家长(监护人)允许不准私自外出;
2、没有家长(监护人、成人)陪同不准私自在外过夜;
3、不准违法驾驶车辆,12周岁以下学生不准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不准骑电动车,18周岁以下学生不准驾驶机动车,不准乘坐危险车辆;
4、不准与陌生人出行;
5、不准随便接受、吃食陌生人的东西;
6、不准随便让陌生人进屋;
7、不准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和危险性围观;
8、不准抽烟、喝酒、赌博和参与不健康活动、封建迷信活动;
9、不准到有危险性的地方玩要,不准玩危险性的物品;
10、不准参与违纪、违法活动,不准违反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一,不准长时间观看手机和电视。
二,不准独自外出到河边,或者湖边游泳。
三,不准外出玩耍夜不归宿。
四,不准不写作业,沉迷游戏。
五,不准好吃懒做,熬夜,不卫生。
六,不准宅在家里不动,应该适量运动。
七,不准吃太多冷饮或冰镇水果。
八,不准生活没有习惯,应该养成良好的习惯。
九,节约用水,不准浪费水
十,不准给父母顶撞,要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