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先进个人待遇:
1.荣誉津贴。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50元。1989年年底前荣获称号的,每月再增加荣誉津贴50元。另外,年满60周岁且无固定收入的全国农业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300元。
2.医疗补助。市级以上农业劳动模范(先进)在参加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时,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地同级财政部门解决。
3.购房优惠。住房困难并已领取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的劳动模范(先进)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不参加社会的排队摇号,并在地段的选择上给予适当优先。
条件:已经离退休并保持荣誉称号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荣誉津贴标准
1、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离退休后每人每月享受荣誉津贴80元。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离退休后每人每月享受荣誉津贴60元。
2、多次获得不同层次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离退休后的荣誉津贴按其获得最高层次荣誉称号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