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
20日,成都青羊法院执行干警前往一被执行人家中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要求欠款人还款。两年前,陈某通过一借款平台向刘某借了5000元钱,到期后一直未归还。经法院调解,两人达成协议,陈某应于今年4月30日前向刘某还款及利息。
调解书生效后,陈某并未履行义务,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月20日,法院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陈某家中,但依旧无人在家,通过物业联系到了其父亲,发现其妻在其父亲家,执行干警遂向其妻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当晚,执行干警收到消息,被执行人陈某已将所有欠款支付给了申请人刘某。
虽然其当晚已将所有欠款支付给了刘某,但鉴于案件债务金额不大,被执行人明显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并采取四处躲避、拉黑电话等方式逃避执行,拒执情节严重,法院决定给予陈某罚款14000元的处罚。被执行人表示非常后悔,并写下悔过书,案件已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