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子女能否受到法律制裁

首页 > 政策法规 > 作者:YD1662023-06-16 01:14:24

不孝子女能否受到法律制裁,(1)

“乌鸦反哺、羔羊跪乳”,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与情理上的问题,更是法律规定每个公民应该履行的义务,如果一个人连基本的敬老、爱老都做不到,那么这不仅将受到道德的谴责还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因拒不履行赡养义务被强制拘留的被执行人陈某松经过几日在看守所的“面壁思过”,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支付了拖欠其父母四个月的生活费1200元,都江堰法院遂依法提前解除了对陈某松的拘留,案件执行完毕。

案情回顾

共同生活起矛盾,古稀老人起诉六子女

不孝子女能否受到法律制裁,(2)

陈某仲与余某芳系夫妻关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生育六个子女,及陈某松、陈某芹、陈某昌、陈某群、陈某君、陈某明,现六子女都已成年并独立生活。2011年,中兴镇两河社区分配安置房,陈某仲与陈某松自愿将各自享有的35平方米安置房分配在一起,余某芳与陈某昌自愿将各自享有的35平方米安置房分配在一起。陈某仲跟随陈某松居住生活,余某芳跟随陈某昌居住生活。陈某仲与陈某松居住生活期间发生矛盾,2012年11月29日,经中兴镇两河社区调解委员会调解,变更为陈某仲跟随陈某昌居住生活,余某芳跟随陈某松居住生活。在余某芳与陈某松居住生活期间,双方亦发生矛盾,陈某仲与余某芳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六子女解决陈某仲与余某芳的居住、生活问题。

法院调解化纠纷,老人生活得保障

不孝子女能否受到法律制裁,(3)

经都江堰法院调解,2014年12月26日,陈某仲、余某芳与六子女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陈某仲、余某芳自行在外租房居住,因租房产生的费用,由陈某松与陈某昌各自负担50%;陈某松从2014年12月起,每月5日前向陈某仲、余某芳支付生活费共计300元,陈某昌从2014年12月起,每月5日前向陈某仲、余某芳支付生活费共计300元;陈某仲生病住院保险报销之外的费用由陈某松负担,余某芳生病住院保险报销之外的费用由陈某昌负担;陈某仲、余某芳自愿放弃要求陈某芹、陈某群、陈某君、陈某明赡养的诉讼请求。

不孝子女能否受到法律制裁,(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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