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好,又见面了,咱接着唠,唠唠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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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对已经购买的保险产品不满意甚至想要退掉的情形。
可能的原因,不外乎几种:
1、经济压力加大,保费挤占支出比重。
2、对于保险的给付型还是补偿型,不大了解,重复购买了多个补偿型保险以后,才知道只能用一个。
3、保险的实际条款与保险业务员当初介绍不符。
4、对于保险赔付是生前所用还是身后所用,起初不大明白,多见于一些寿险。
5、遇见了新的保险产品,退旧保新经过计算是合适的。
6、对赔付条款的触及产生了怀疑。比如,有的保险条款规定糖尿病截掉脚拇指不赔付,直至截肢才可以。被保险人自然不可能为了得到赔付而眼睁睁等着病情恶化。
不论什么原因想要退保,操作起来不是想退就能退的。
退不了的情形:正常情况下的车险(除非变更车籍、新车被收回或不予上户),并且只退剩余天数。
能退保的情形,也要符合《保险法》规定。
一般来讲,保单必须是在保险期限内的有效保单(涉法纠纷除外)。
同时,保险有犹豫期时,犹豫期内退保可以申请全额退保,只扣除工本费。
个别的一年期(短期)保险产品,比如一些百万医疗险,不存在犹豫期全额退保情况,需要看清楚条款。
那么怎么退保呢?正常流程下,向保险公司提出退保申请,提供相应资料,审核通过即可全额或部分退保。
在这儿齐步君只聊聊难退保、退保难的情况:
就是被保险业务员诱导忽悠购买了保险,想退保该怎么办呢?
当然,我指的也是个别保险业务员,为了盲目追求业绩,并没有顺应保险行业良性发展的环境趋势,仍然逆向而行误导销售,那投保人能拿起法律武器实现轻松退保吗?
齐步君认为不轻松,甚至会非常坎坷。
《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2、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3、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4、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
违反以上规定,就可以申请全额退保。
咱重点唠唠欺骗或诱导销售的情况。俗话讲就是,业务员说的天花乱坠,实际上并不存在这样的“好保障”。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欺骗和误导呢?
这样的个别业务员不怕法办吗?
之所以在银保监经常性呼吁的大环境下,保险的误导销售仍然屡见不鲜,就是因为业务员的心存侥幸。
尤其面向年轻人群的重疾险。
发生赔付的情况大概率将在几十年之后,个别年龄大点儿的业务员估计到时在不在世还不一定。
这就为他们介绍保险留下了大大的侥幸空间:只有你说不出来的保障,没有我满足不了的保险。
于是出现了介绍随意化,签字草率化,缴费数十载,赔付成空话。欲寻当年人,早已隔阴阳,后悔当初事,钱扔人遭殃。
遇到这种情况,若没有确凿的证据,那就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只能认栽。
所以齐步君提醒大家有两方面的启示,一方面是投保,另一方面是退保。
关于投保:
1、自己重点想要的保障条款,必须自己看。看不懂就请专业人士或者律师看,犹豫期内必须弄明白。不能因为保险业务员是亲戚、挚友,就抹不开面子,只听人家嘴皮子说了。
一但签字画押,你说你没看或者当初没看懂,但合同讲求的是证据,签字了就代表你认同了,这就是合同效力。
2、业务员滔滔不绝介绍之时,不妨录音留存证据。不要觉得没必要或不好意思,或者良心上过不去,或者觉得侵犯对方权益。当你需要证据的时候,录音还是非常管用的。
这里提示,录音必须是原始的完整版录音,一但导存别处,或者只是截取留存,那可就毁了。法律意义上,对截取的音频资料不予认可的(有可能在开玩笑,或者在说别人的保险条款)。
谈话过程要对投保人、大致保障类型和范围等关联要素,有所体现。
3、业务员给予的所谓“返佣”不能接受。一但接受,并且业务员留存有确凿证据,就成为了共错方。一但想退保,这不光涉及脸面问题,还涉及能不能退得了的问题。
关于退保:
1、原始录音等证据要全,并且原始证据只出示,轻易不交付。可以交付拷贝版,出示原始版。
2、抓住业务员替代签字现象,可以作为全额退保理由。
3、保险合同没有回执单,也可以作为全额退保理由。
4、到当地保险行业协会投诉,基本不大管用。协会属于民间组织,只起协调调解作用,最多出具一份调解书。当然,也有调解成功的,比较少。
5、到当地银保监局投诉科投诉,基本和协会投诉一个概念,只会把你的投诉资料转交保险公司处理,最后大概率的答复就是证据不足不予退保。
6、到当地银保监会举报科举报,需要非常审慎充足的证据资料。会在15到3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意见。但是一般情况你先接到的会是要求补充证据资料的书面通知(毕竟没有投保时原始完整录音的投保人太多啦)。
7、到保险公司上级部门投诉或举报。一般保险公司对于证据不足的情况,会选择护犊子。对于证据充分的情况,一般会选择与投保人共同协商处理,实行部分退保或者调换保险产品。毕竟公司声誉是他们高管最看重的。
8、致电12378银保监会投诉或者举报。这个还是比较厉害的。因为银保监对保险机构每年的投诉和举报会进行统计,每增加一次投诉记录(相同事项不合并记录,打几次记录几次),会有相应处罚的。当然,打太多了,保险机构也不怕多个几次记录了,也会难办。所以要把握好“度”。
一般情况下,12378会转交属地银保监会进行调查处置,只要证据确凿,一定会有好的结果。
即便证据不确凿,但事实确凿,从沟通的言谈举止能让人信服,一般保险机构也会作出让步,同意商讨退保。
但齐步君提醒,12378经常处于线务忙需等待状态,也看运气。
9、至于全额退保还是不全额退保的问题。申请书必须是全额退保。能达成则好,达不成也在谈判过程相当于加重了退保比例砝码。
10、退回的保费一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保险现金价值,另一部分是保费。所以谈判过程,要计算的是现金价值加上退回的保费,与缴纳的保费总额进行比较。比如,保费已缴三万,现金价值四千,谈判同意退保两万五,那么实际退回就是两万九。
11、退保维权是个时间漫长的过程。尤其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更是心力交瘁,苦不堪言。但一定要正当维权,避免落入恶意退保的一些违法组织里头上当受骗,不仅保费退不了,徒增钱财支出,还增加了违法风险。
最后想说,保险行业逐渐在和世界接轨,大环境已然向好,对于违法违规现象打击的力度从未减弱。不能因为个别的违规现象丢失掉对整个保险行业的信心。
据《2022年度保险业金融机构监管处罚及政策动态》统计,2022年保险业罚单总金额约2.5亿元,涉及280家保险机构。但比2021年的2.8亿元同比下降了0.3亿元。
所以我们共同打击违法违规的同时,必须增强对保险行业的信心,增强对保险从业者的信赖。
只要我们知法、懂法,妥善维护自身权益,那么违法违规现象就会失去市场,慢慢消亡。
保险产品是好的,未来也会越来越好。
绝大多数保险从业者也是好的,相信综合素养也会越来越高。
保险的天然属性,决定了未来一定会给予我们更加安全可靠的各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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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国小家齐步走,退役不退色的上进青年。喜欢思辨时事,用事实战胜真实,用美好战胜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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