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记者方历娇)因为疫情的影响,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能否顺延?近日,有市民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留言咨询,为此,长江日报记者采访了洪山区公安分局人口大队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到,凭借原户籍所在地开具的迁移证即可按程序办理户口迁入。
市民梁先生称,他是土生土长的武汉人,因为工作的原因,他的户口迁到了郑州,现在即将调回武汉工作,就想把户口转回来。去年12月初,他以大学生落户的方式办理了落户手续,并于当天拿到了迁回武汉的户口迁移证,其有效期为40天,即至2020年1月份有效。因疫情的影响,他一直未能去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想知道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能否顺延。
对此,洪山区公安分局人口大队回复:其手持的过期迁移证仍有效,凭借原户籍所在地开具的迁移证即可按程序办理户口迁入。
记者采访了洪山区公安分局人口大队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介绍,4月初武汉市公安局推出便民利企15条。其中,对户口迁入本市的,在疫情期间到期的户口迁移证和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延长至疫情结束后40天;对户口迁出本市的,可更换超过有效期的户口迁移证;持有的居住证超过有效期的,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疫情结束后40天。此间,本人可携带居住证,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办理签注手续。
工作人员提醒,在办理户口迁移的过程中,若原户籍所在地不认可过期的准迁证,当事人也可以在武汉重新开具户口迁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