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打官司输了还付律师费吗,打官司律师要先交律师费合理吗

首页 > 政策法规 > 作者:YD1662024-01-02 00:03:50

原标题:打民事官司 败诉方是否一定要承担对方律师费

找律师打官司输了还付律师费吗,打官司律师要先交律师费合理吗(1)

绿化条件好的小区总是比较吸引人,因此,许多小区在建设时就会向绿化公司采购绿植。同其他交易一样,绿植采购只要双方作好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就好。不过,只要有交易,纠纷就在所难免,特别是在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比如下面这个案子……

案情 草坪款久拖未付 原告诉至法院

今年4月13日,安宁某种植园将云南某建筑公司起诉至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要求某建筑公司支付草坪供应款12621.48元及相应利息,并承担律师费。

某种植园诉称,2022年1月6日,该公司与某建筑公司签订草坪供应合同,约定由种植园为建筑公司承包的某小区绿地景观工程供应草坪,草坪单价为每平方米8.8元,总价按实际面积计算,付款方式为草坪供应结算后,于2022年1月25日前一次性付清。

2022年3月12日,某建筑公司向某种植园出具了一份结算单,其中载明,某种植园草坪结算金额为4843.25㎡×8.8元/㎡=42621.48元,于2022年3月31日前付清全款。

之后,某建筑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5日、2022年6月11日向某种植园支付了1万元、2万元货款,余下12621.48元一直未付清。经多次催要无果,某种植园只好提起诉讼,要求某建筑公司支付草坪供应款及利息,并承担5000元律师费。

判决 原告主张的律师费 法院不予支持

庭审期间,被告某建筑公司辩称,原告某种植园起诉金额与实际支付情况不符,根据该公司的支付记录,未付草坪款总金额为11121.48元,而非12621.48元。

另外,被告认为,该案未付总金额11121.48元,原告却要求被告承担律师代理费5000元,占了本次诉讼请求支付金额的44.96%,双方对此并无约定,该诉讼请求不合理。

法院审核了双方提交的各项证据材料后认定,根据双方签订的草坪供应合同,双方签订合同时供应面积并未明确,结算时间系附条件的约定,需根据结算时间进一步明确。而结算单上,双方明确某建筑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前付清全款。因此,被告逾期付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

法院查明,被告某建筑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5日、2022年6月11日、2022年6月27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原告某种植园支付货款1万元、2万元、1500元,交易摘要均为“苗木款”。

双方对2022年6月27日1500元的交易产生争议,原告表示,这是被告在结算后重新订购草坪产生的费用,应单独计算。而被告则称这是工程款,双方除前述合同外,无其他合作。

法院认为,虽原告某种植园不认可这1500元是草坪款,但并未提交相应证据加以证实,需承担不利后果,故依法确认被告欠原告货款金额为11121.48元。

关于原告主张的律师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律要求违约当事人仅对其在缔约时能够合理预见到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即以损失赔偿的可预见性标准,来限制违约损害的赔偿范围。违约方是否预见到或是否应当预见到,须由被害方的相对方承担举证责任。

从原告提交的证据来看,原、被告在草坪供应合同中约定,任何一方未按协议条款履行,视为违约,守约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额承担。其中,双方并未明确约定律师费的相关条款,且本案不属于必须委托律师进行诉讼的法定情形,对原告的该项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据此法院判决,由被告云南某建筑公司向原告安宁某种植园支付货款11121.48元,并支付相应利息。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释法 7种特殊情况下 律师费由败诉方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一般而言,当事人委托律师形成了委托合同关系,由此产生的律师费由委托人负担,但在有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特殊情形下,也可能由相对的败诉方负担,其中法律规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常见情形如下:

1.网络侵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可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损失。合理开支包括被侵权人或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具体案情,可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2.人脸信息侵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信息处理者处理人脸信息侵害自然人人格权益造成财产损失,该自然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主张财产损害赔偿的,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自然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可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损失。合理开支包括该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法院根据当事人请求和具体案情,可将合理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3.生态环境侵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原告请求被告承担合理的律师费及其他为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法院根据具体案情予以判决。

4.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恶意诉讼等明显不当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第二十二条规定,引导当事人诚信理性诉讼。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非诚信诉讼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调节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杠杆作用,促使当事人选择适当方式解决纠纷。当事人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行为,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

5.著作权侵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6.商标权侵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法院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7.专利权侵权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三款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本报记者 王建萍 通讯员 辛亚洁

(扬州日报-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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