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村的村民都没有宅基地证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找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证明你是该村的村民,在该村是有土地、有宅基地、有房屋的。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简单分析。
浙江刘某家房屋遇到征收,由于建造年代较久远,并没有办理房产证,而且当年宅基地建房也没有部门给办理房产证,多年居住下来也就更没人给办,这次由于没有证件,被区执法局认定为违法建筑,补偿自然也就大大折扣。
无奈之下刘某委托刘云律师为其依法维权,经过调查取证和案件分析之后,刘云律师及其团队认为区执法局下发的违法建筑认定通知书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征收项目启动之后才以违法建筑为由做出违法建筑认定,显然执法目的不当,也违反了法规规定,并以此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最终经过法院审理,认可了观点,撤销了区执法局作出的违法认定决定书。
对拆迁协议不同意,莫要干耗着拖时间,这样拖掉的只会是自己的最佳维权时机。要知道如果拆迁程序合法,对拒不签字的拆迁户,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也就是合法强拆。当错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时效,拆迁队强拆也将诉之无门。
有些地方利用村民不懂法,要求先腾空房屋,再进行测量,甚至在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前就开始拆除房屋,这样的拆迁流程是违法的。
在2008《城乡规划法》出台以前,村民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只需要经过乡(镇)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之后就可以建造房屋了,并不存在“证”的问题。因此,在2008年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基本上都是无证的房屋,这是历史的遗留的问题。
再比如,在很多地区可能经历了多次拆迁,原本证件齐全的房屋在第一次拆迁之后,主管部门只是划出一块地供建房使用,但是房子建成之后,却没能批下来宅基地,当该地又需要征地拆迁。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没有证是由于行政部门的原因,实施拆迁的部门没有履行其相应的义务,才没能审批宅基地,并不是房屋所有人导致的这种结果,因此我们认为在遇到拆迁的时候,也应当取得合理的房屋拆迁补偿。
关于补偿方面,《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明确规定,征收拆迁工作,要保证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和长远生计有保障。
在遇征地拆迁时,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损要勇于采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拆迁案件中,专业的律师至关重要。
如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