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读者私信,说御史经常写一些清代地方官制的文章,上至督抚布按,下至道府州县,为什么就不写一写县丞、主簿这一类佐贰官?
御史并非是不想写,只不过州县的佐贰官级别低、影响力小,怕读者不感兴趣。既然提出这样的问题,看来不写也不成了。这一次,就好好聊聊清代的县丞、主簿。
啥叫佐贰官?通俗地讲,佐贰官也可以理解为“辅佐官”,级别略低于正印官。这好比现在的县委*之与副*,县长之与副县长的关系一样。
有个概念需要搞清楚,佐贰官属于副职,并非是正印官的属官。清代官制中,将佐贰官、属官分得十分清楚。比如知县为正印官,佐贰官仅有县丞、主簿。其他的典吏、巡检、驿丞、闸官、河泊所官等,都是属官。
明代时,基本上每个县都设有县丞、主簿(考据不周或有出入)。清代的情况就不同了,只有那些政务繁重的县,才会设县丞、主簿,且有些县仅设县丞而无主簿,有些县只设主簿而无县丞,如果是简缺县,则县丞、主簿皆不设。
按照《光绪会典》卷四的记载,全国共有1314个县(不计台湾、东三省及新疆),县丞仅有345人,主簿更少仅有55人。
县丞、主簿的具体工作按清代官制,县丞秩正八品,主簿秩正九品。其实一个县衙门中,有品级的文官即入流的也仅仅是知县、县丞、主簿、教官、巡检(从九品)这五个岗位。其他的都属未入流。
别看县丞、主簿级别低,可毕竟是朝廷正式任命的在编官员。按例,县丞例由恩拔、副贡、举人考授,亦有九品笔帖式、布政司照磨、盐运司知事、按察司照磨、府知事、县主簿、府州县训导等升任。如果升迁,县丞例升京县县丞、外县知县等。
在很多明清影视作品中,经常见到知县与县丞、主簿在同一个衙门办公。其实这是不符合历史实情的,实际上县丞与知县都有独立的办公场所。
县丞、主簿的工作性质基本类似,这是因为清代大部分县都不会同时设县丞、主簿,而是只设其一。县丞、主簿的具体工作是掌一县之粮马、税征、户籍、巡捕诸务,并设有攒典一人协助办事。
到了乾隆时期,县丞、主簿的工作又有了新的调整。一般县丞、主簿都不在县丞办公,而是被派往一些重要的关津要冲之地,或是五方杂处、寇盗混迹的繁华市镇。
比如苏州府元和、昆山、新阳三县交攘的甪直镇;元和、青浦、吴江交攘的章练塘镇等,均有县丞设衙分驻。又如松江府奉贤县丞驻高桥镇,后移驻四团镇;金山县丞驻朱泾镇;青浦县丞驻七宝镇;浙江秀水县主簿分驻新塍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