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了,固然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但我不得不泼一盆冷水,说个绝大多数人甚至包括律师在内都没有注意到的知识点。
其实应用场景也没有特别窄,你没因此吃过亏主要原因我估计也是侥幸。
下面是正文。
劳动仲裁生效的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这话很熟悉吧,也没毛病,但有没有人注意到过,是向哪个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呢?可能有人会想当然地说,当然是劳动仲裁对应的那个啊!
难道不对吗?至少是不全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不知道有没有朋友已经看出来了。
生效的仲裁裁决,显然是属于“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这一类的。
假如是这样的:你的生效裁决中的公司注册地在广东,但你一直在北京工作,你以劳动合同履行地作为依据在北京申请的仲裁,那即便是你劳动仲裁全胜,很开心,你要申请执行,你还得跑一趟广东。想想,假如就只赢了五万块钱,也不算少了,往返一到两次广东你心疼不?领个执行款还非你到现场签字的,你不得***啊!
那有没有破解之法呢?
有:就算是全胜,不管公司会不会起诉,你也要到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出具的生效判决或者调解书当然是可以在北京申请执行的。
你的损失包括:因裁决未生效而浪费的时间(毕竟用人单位都全输了,起诉到法院的可能性还是挺大的,所以只是可能性),还有就是诉讼费,可一审最多也不过就是10块~
不着急用钱的,宁可多请两个事假把立案开庭程序走一走这话没毛病吧,毕竟你也确定不了公司是不是会起诉。
当然,异地委托个律师代为申请执行也是可行的方案,可最少也得一两千吧
万一是一裁终局呢,你挺高兴,公司都不能起诉到法院了,但你没注意的话,可能也成了一个坑,你觉得公司会主动给你账户打钱吗?但确实也没有规制公司这种行为的方法,折腾你,那我目的就达到了。
对律师而言,我觉得是不是有可能因此多收费呢?毕竟这也是专业性的表现(但我不懂,这样的事情有什么藏着掖着的空间,你说了,潜在客户也就懂了啊,当然了,这部分可能本身就不可能是客户,淡定淡定~),并且能为委托人带来实际利益,本来可能仲裁全胜的当事人,因此多委托一个阶段?哪怕是费用打对折呢少赚点嘛。
回到问题本身,你要是碰到了仲裁全胜还得去千里之外执行的困境,别怪我没提醒你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