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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9日,艺考生小黄在广州艺考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艺考升”)签了合同。小黄花了16万元培训费,对方称将帮助他取得广州美术学院的专业合格证。
成绩出来后,小黄没有考上。根据双方之前的协议,考试失败需要给小黄退还培训费用。然而这时,艺考升方面却拒绝履行之前的协议,理由是他们认为跟小黄签约的员工偷取了培训机构的公章,私下签订协议。
不能接受这个理由,小黄和家人起诉了艺考升。原来,这个培训机构与员工之间还存在着纠纷。
近日,法院对此事做出了终审判决:艺考升应退还小黄16万元及利息,并表示企业内部的管理问题不应影响消费者。
艺考生:花16万培训费没考上心仪学校,要求按约退款遭拒
2019年3月9日,小黄与艺考升签订了《培训协议》。按照约定,艺考升要帮助小黄取得广州美术学院的专业合格证,如果没能成功,艺考升方面要在学院的艺术校考成绩公布后的30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培训费用。
与小黄签约的是公司一个名叫王某达的工作人员。当月,小黄家人分两次向该员工名下的账户转账,共计16万元。
参加了广州美术学院专业考试后,小黄的造型类总分得分200分,设计类总分得分205分,而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5分和230分,均未达到合格线。
没有考上的小黄要求对方退款,艺考升一名周姓*告诉小黄家人,由于款项一直未打到公司账户,所以对方让小黄家人找王某达退款。
退款事宜一拖再拖,小黄将艺考升告上法庭。
培训机构:签合同员工私联考生并收款,谁收了钱找谁
对此,艺考升方面给出的说法是:小黄签订的这些协议很可能“无效”。
潇湘晨报记者了解到,王某达与艺考升方面存在着经济纠纷。王某达此前曾被艺考升拖欠工资,后申请仲裁;而在担任艺考升的财务和出纳时,未报给公司进行财务监管,艺考升向海珠区经侦大队报案。
艺考升认为,签协议的王某达并不是法人或*,无权签订培训协议及收款;公章是王某达偷的,小黄家人支付款项给了王某达,但是款项未转入公司的账户。
也就是说,他们认为,王某达私自收取了小黄的费用,所以小黄应该向王某达本人追索,而不应该由艺考升来承担这部分责任。
争议焦点:员工与公司的纠纷,该不该由消费者买单?
经查,王某达在艺考升公司期间曾为其垫付了很多的款项,劳动合同里也明确了有分红权力,对账时造成了双方的债务纠纷。法院认为,虽然王某达和艺考升公司之间存在纠纷,但是这个债务并不能对小黄构成约束。
另查明,艺考升公司确认了小黄提交的培训协议、承诺书、收据上所盖的公章是其司的公章。
法院认为,签订的《培训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其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同时,协议上加盖了艺考升的公章,也就是说对其有了约束力。虽然小黄家人给的16万元没有直接支付到公司账户,但是艺考升出具了收据,说明确认收到了培训费,所以应承担相关的退款责任。
此外,艺考升方面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王某达与小黄签订的培训协议是偷取了公章,私自签订及收费。而这个说法也属于公司内部管理的问题,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艺考升退还16万元培训费与利息给小黄;对一审判决不服,艺考升后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驳回,维持原判。
潇湘晨报记者骆一歌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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