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来,野猪在野生环境中的难以替代性和在生态链中的基石性,就立起来了。难怪要作为“三有动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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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这次要除名?
说起来也挺简单的,还记得野猪适应力强的特点和成群活动、拱土啃树的习性吗?这几件事之间、或者和别的条件配合起来,那真是.....谁见谁知道....
比如说,一头成年野猪体重可达90-200千克,且皮糙肉厚。配合成群活动,使得野猪在野外战斗力无比强大,堪称地方小树林一霸!
再比如说,野猪喜欢拱土啃树,这和成群活动配合起来,使得野猪绝对成为宇宙第一农田破坏者!
又比如说,野猪是杂食性动物,能吃点肉的。配合上拱土啃树的破坏力和皮糙肉厚的特点......
还比如说,野猪挺喜欢晚上活动的。配合上皮糙肉厚、成群结队,绝对晚间马路*手扛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