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还记不记得,前不久在河南那边发现一座特大金矿,初步估计储量为50吨。不过发现归发现,我们个人不能私自开采金矿,不然就是违法行为。
那如果我们在野外或者在金矿旁边,走了狗屎运捡到一块黄金。这块黄金的归属权应该怎么判定,捡到的黄金要上交给国家吗?老规矩,烦请各位读者老爷动动您发财的小手,给作者点个免费的赞和关注,谢谢大家。
可能很多人都不会有这样的烦恼,毕竟金子是一种很稀有的贵金属,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捡到。但很难捡到不代表捡不到,比如新疆清河县就有一位牧民,在野外捡到一块重达17.5斤的狗头金。
狗头金是一种富金矿矿石,是天然产出的、质地不纯的不规则金块。它通常由自然金、石英和其他矿物集合组成。有人以其形似狗头,称之为“狗头金”,也有人称之为“马蹄金”。但多数情况下,人们更习惯于把这种天然金块叫做狗头金。
狗头金的形成过程非常复杂,首先山体中含有黄金的矿石受到风化侵蚀,里面的黄金碎屑剥落后被水流带走,并且在下游沉积。
随着流水作用的持续进行,水中的金碎屑不断沉淀并积聚。它们在地下水溶液、沙子、细菌等复杂作用下,逐渐变成薄而不规则的小块金,这便是狗头金的雏形。之后再经过数万甚至是数十万年的积累,小的狗头金体积才会逐渐变大。
尽管质地不纯,但由于狗头金需要在金矿附近的地下水和生物富集作用下,并且于条件适合的地方沉积才能形成,所以数量非常稀少。
像重量在10公斤以上的狗头金,可能需要几十万年甚至上百万年才能形成。因此,目前世界上已知的,重量在10公斤以上的狗头金数量,也就10000块左右。
而同等重量下,狗头金的价格往往比真黄金更贵。当这位新疆牧民捡到狗头金的时候,幸福的烦恼也就来了。他捡到黄金的事情很快就传开,不少人纷纷上门求购,甚至有人开出300万的高价,希望买走这块狗头金。
不过这个牧民并没有被突如其来的财富冲晕了头脑,因为他听说这种捡到的黄金,其实归属权应该是国家的。按理说,在野外捡到的狗头金属于无主之物,那么归属权应该在捡到的人身上,怎么会和国家有关系呢?
这就要从狗头金的性质说起了。虽然牧民是在野外偶然捡到的这块狗头金,但归属权具有争议性,这块价值不菲的狗头金不一定属于牧民。
因为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文物、矿藏和埋葬物中的任何一类,都归属于国家。牧民是在野外捡到的,所以这块狗头金明显不是文物和埋葬物,可它是不是矿藏却存在争议。
有专家认为,既然狗头金本来就是一种矿藏资源,不管是裸露在地面上还是埋在地下,它都应该归属于国家。按照法律规定,捡到狗头金的牧民需要将其上交给国家。
也有专家认为,法律虽然规定矿藏等自然资源归国家所有,目的是防止无序的滥采行为,保证可持续发展。
但牧民捡到的狗头金是偶然发现的无主物,而非有意识勘探或开采的矿产。从这个角度来说,捡到狗头金本质就是捡到一块特殊一点的石头,不能简单地视为国家矿藏。
不过以往的案例中,发现者大都是将所发现物质交给国家有关部门;政府按照市场价评估价值,再拿出其中的30%到50%奖励给发现者本人。
那观众老爷们觉得捡到的狗头金,应该归属于个人还是国家呢?不妨在评论区留下您宝贵的意见,和大家讨论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