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到底哪些野生动物不能再吃了?
A:
决定指出,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明确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其实只要记住一句话,所有陆生野生动物都不能食用,人工养的也不行,但家畜家禽类除外。
Q:
养殖产业链受了冲击怎么办?
A:
决定可能影响相关产业链,考虑到确实会对一些山区、偏远地区的养殖户影响较大,有些地方可能将其作为精准扶贫的产业,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地方政府加强引导,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协助转型或调整。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科研、制药、展示的目的,经过严格审批,还是可以人工繁育,其他都禁止。
Q:
如果动物不是在野生动物保护名录里,可以食用吗?
A:
即使动物不是在野生动物保护名录里,人如果要食用也要经过必经的检疫程序,符合规定的标准才能进入市场销售、购买和食用。
Q:
野生动物地下交易怎么禁绝?如果是自己捕抓的野生动物,会受处罚吗?
A:
对于野生动物交易可能转入地下,现在是全过程打击,而且是严惩重罚,违法成本极高,这会极大地遏制地下市场的蔓延和发展。即使是自己抓的也不行,如果被发现并且说明不了来源,也是要被处罚的。
Q:
对于非法贩卖、饲养、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将受到哪些处罚?
A:
决定规定,严厉惩治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对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对违法经营场所和违法经营者,依法予以取缔或者查封、关闭。
从国家有关部门了解到,不能吃而目前又正在进行商业性经营利用的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大致有54种(最终以有关部门公布的名录为准)。其中有13种早在2003年就明确规定“仅供观赏”。
这些不能吃的陆生野生动物按“纲”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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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纲”14种:貉、银狐、北极狐、水貂、果子狸、野猪、梅花鹿、马鹿、花鼠、仓鼠、麝鼠、毛丝鼠、豚鼠、海狸鼠。
“鸟纲”25种:非洲鸵鸟、大美洲鸵、鸸鹋、疣鼻栖鸭、绿头鸭、环颈雉、火鸡、珠鸡、石鸡、蓝孔雀、蓝胸鹑、鹌鹑、鸡尾鹦鹉、虎皮鹦鹉、费氏牡丹鹦鹉、桃脸牡丹鹦鹉、黄领牡丹鹦鹉、白腰文鸟、黑喉草雀、七彩文鸟、橙颊梅花雀、红梅花雀、禾雀、栗耳草雀、金丝雀。
“爬行纲”6种:巴西龟、鳄龟、中华鳖、尼罗鳄、湾鳄、暹罗鳄。
“两栖纲”4种:中国林蛙、黑龙江林蛙、猪蛙、虎纹蛙。
“蛛形纲”1种:蝎子,别名“全虫”。
“昆虫纲”3种:双齿多刺蚁、大黑木工蚁、黄猄蚁。
“多足纲”1种:蜈蚣,别名“天龙”。
人类传染病病毒七成来自野生动物,病从口入,是早已被验证的事实。
穿山甲携带多种体内寄生虫
可损伤肠胃并引发心肌炎、肺炎等并发症
研究显示
穿山甲或是新型冠状病毒潜在中间宿主
全身携带100多种病毒
SARS病毒、埃博拉病毒
狂犬病毒、尼帕病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