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新修订的衡阳网约车新规将正式实施。
红网时刻衡阳5月30日讯(通讯员 刘先军 颜昌荣 记者 石珊)今日,记者自衡阳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近日,衡阳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发布《关于印发衡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新规将于6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实施。
根据实施意见,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可实行政府指导价。《意见》对网约车经营申请、网约车车辆条件、网约车驾驶员资格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意见》指出,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有相应服务机构和服务能力的平台公司均可申请经营,并依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络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一致,并接受交通运输部门监管。车辆增加了购买座位险的要求,其中座位险不低于20万/座,承运人责任险保额不低于50万/座。车辆还应安装符合条件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网约车驾驶员需具有3年以上驾龄。
此外意见明确,网约车只能通过网络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不得巡游揽客,不得在城区主干道和车站、机场、火车站等客流集散点停留和揽客,不得进入巡游车专用通道候客。应当在许可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班线客运经营。
为保障市场平稳运行,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各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工信、公安等部门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