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和刚找到工作不久的表弟吃饭,聊到了“辞职”这个话题。
表弟刚毕业没多久就找到了一份工作,是在一家线下传统行业门店做文职,工资一个月是4800元,加上餐补、全勤奖等等,勉强能拿个5000出头。
因为包吃包住,所以他基本不会有什么额外的开销,每个月拿多少就存多少,刚工作半年就存了好几万,既能累计工作经验,又能积累原始资金,你别说,还真有点“未来可期”的感觉。
但好景不长,前阵子部门空降了个领导,可能是刚来想做一番大事业,一来就布置了一大堆活,有的时候甚至连周六都要回来加班,搞得部门全体成员叫苦连天。
现在情况是,表弟想辞职了,但当时他和公司签的是3年期的劳动合同,现在才过了6个月左右,他担心“违约”被告。
听完后我哭笑不得,表示这种情况完全用不着担心。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辞职是员工应该享有的义务,所以不管你想辞职的原因是什么,只要有这个想法,都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
但实践中很多初入职场的新人会有所顾忌,觉得自己要有“契约精神”,劳动合同签了几年就得干满几年,否则就属于“违约”,怕被公司告,索取一定违约金。
现在我已经就“辞职”这话题解释清楚了,相关的法律依据也说了,大家可以放心。
当然,这里也有个前置条件,就是正式员工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递交辞职报告。如果还处于试用期,那么只需提前3天即可。
所以,只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流程走,那公司就得放人。
至于为什么必须要提前30天向公司辞职,其实也是希望公司能够有一定的反应时间,一方面是发布招聘信息,找到合适的人选进行替换,另一方面则是让离职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将手里待处理和已处理的工作进行安排。
可能有人会说,如果公司就是不让辞职,怎么办呢?
这个问题其实很好解决,真碰到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到公司所在地附近的劳动监察大队,或者是信访办投诉,让相关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出面解决。
一般劳动部门介入后,公司肯定会乖乖放人,毕竟为了这种小事得罪劳动部门的人,实在没必要。
那么我们再来说说,员工辞职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员工和公司签订了服务期协议比如公司花钱送员工去专业的培训机构进修,这种情况下双方就会签订一个协议,公司资助员工进修,员工必须在公司待满几年才行。
如果员工在约定还没到期的时候辞职,这种情况公司就可以向员工索取相应的违约金,不过数额不能大于公司支付的培训费,否则同样不合法。
比如公司花了2万元送员工培训,结果员工刚培训完就跳槽到其它公司了,这种情况则需要将2万元培训费归还原公司。
当然,如果公司只花了2万,却向员工索要10万,这个是不合法的,大家可千万别上当了。
第二种情况,是员工和公司签订了竞业协议这种情况下员工辞职,如果公司开启了竞业限制,员工则不能去约定的公司上班,否则将会面临高额罚款。
不过开启竞业限制公司也需按月支付员工补偿金,开几个月就得支付几个月,具体比例每个地区都会有所不同。
除了上面2种需要交违约金的情况,其余公司索取违约金的行为通通不合法,真碰到了就去劳动部门投诉。
最后再来说说很多人关心的一个问题,如果员工主动辞职的话,公司需要向我支付经济补偿吗?
如果员工是以“个人原因”为由提的辞职,比如家里有事、跳槽、觉得福利待遇不够好等等,这种情况公司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的。
但如果是公司存在拖欠工资、未交社保、无故克扣工资、调岗降薪等违法用工的行为,员工被迫提出辞职,那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和第46条规定,这种情况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比如员工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里面约定,公司每个月10日向员工发放工资。
但实际情况是,公司发放工资的时间不固定,有时候是15日,有时候是20日,有时候甚至会拖到下一个月,那这种情况就属于是拖欠工资了。
拖欠工资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这种情况员工就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向公司提出辞职,理由是“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然后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不愿意支付经济补偿,那就需要收集对应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等,再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
真到了申请劳动仲裁的阶段,我更建议去找到专业的人士进行协助,毕竟不是人人都懂其中的流程,有专业人士从旁协助,省时又省力。
以上就是关于“辞职”可能会碰到的事情,希望能对所有人职场人有所帮助。
话说,沉寂已久的疫情突然又开始严峻起来了,这个阶段可以说是非常尴尬了,对应届毕业生和正在求职的人而言,不出去找工作意味着没有收入来源,出去找工作,又担心碰上疫情被隔离,到底该怎么办?